西安市重度污染天气预警_西安重污染天气查询
1.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西安重度污染要几天结束
3.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雾霾预警有什么不同
4.西安限单双号吗
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8日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22年11月18日10时,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西安市11月18日至20日,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进一步累积,预计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21日至22日,受西北方向弱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略有好转,预测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8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1月18日1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
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实施错峰生产。
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停止生产。
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各区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重度污染要几天结束
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2020年12月31日,受强冷空气持续影响,关中地区各城市空气质量已改善至良至轻度污染及以下,未来5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2021年1月3日至4日,受偏南气流和地面风场辐合影响,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20〕12号)的要求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的相关规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12月31日10时发布西安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2020年12月31日12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雾霾预警有什么不同
这两种预警是两套发布机制,霾预警的发布单位是省气象台,而重污染天气的发布单位是市治污减霾办。
两者发布的标准也不相同,霾是一种纯天气现象,发布参考的指标是能见度、PM2.5,还有相对湿度,发布出去起到的是向全社会告知的作用。
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参考的指标是AQI(空气质量指数),AQI中除PM2.5外,还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一氧化碳等其他五项参考标准,因而PM2.5浓度并不一定代表AQI指数。
与霾预警的发布向社会告知不同,重污染天气预警属于政府行为,带有政府执行力,除过告知社会,还要求各部门要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并且承担没有落实而带来的责任。
西安限单双号吗
西安限单双号。
2023年12月26日,由于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转差,西安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显示,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12月27日7:00起,西安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
西安(含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
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止通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
限行区域:
西安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解除或降级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随即终止,次日起继续执行工作日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今起西安市“早七时至晚八时”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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