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3.气象专家:即将影响京津冀的冷涡暴雨是什么雨

4.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今年暑假,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不受伤害?(游泳、出行、饮食等方面)

6.山西省长子县气象站经纬度海拔高度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会同天气15天预报_会同天气预报一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第五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第七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第二章 规划与实施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第九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第十九条 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以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质量技监、信息产业、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第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雷电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雷电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雷电灾害防御第八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县(市、区,下同)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第九条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第十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

前款所称雷电防御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抗静电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第十二条 防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依法检验合格,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禁止销售、使用无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防雷产品的,应当将防雷产品的批准文件和产品许可证报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第十三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资格认定,由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第十四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雷电防御技术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建设工程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负责。

气象专家:即将影响京津冀的冷涡暴雨是什么雨

什么是冷涡暴雨?

孙军介绍,所谓冷涡,就是在高空旋转的冷性涡旋系统,它的中心温度比周边低,因此称为“冷涡”。与之对应的,像台风,它的中心温度比周边高,就是暖性涡旋。

而冷涡暴雨,就是在冷涡控制下形成的暴雨。冷涡每年春末夏初在我国内蒙古、东北地区出现频率很高,经常反复经过或影响这一带地区。

以21日开始的这次过程为例,冷涡发源于蒙古高原地区,位置与以往经常出现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北部这一位置相比偏南了一些,向南掉到华北平原这一带,再配合其他有利气象条件,就形成了这次比较强的降水。

冷涡一定带来降雨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是每一次冷涡过程都会伴有暴雨,需要一定天气条件配合。

“高空冷涡是高层系统,在大气中层比较明显,也就是在500百帕附近,相当于5000米左右高度上,它必须有低层天气系统相配合,才能产生比较强的暴雨,像21日开始的这次过程,低层低涡作用非常大。”孙军说。

这次冷性涡旋掉到华北平原之后,在低层也伴有一个比较强的涡旋系统出现,也就是我们说的低层涡旋系统,即低涡,高低配合,才造成满足暴雨产生的天气条件。低涡的形成主要与高空冷涡强迫作用和华北地区地形作用有关,另外,还与降水产生的潜热释放有关。

在低涡形成后,其前部西南暖湿气流输送条件非常好,另外,由于暖湿气流是暖的,冷涡是冷的,冷暖空气相叠加,形成上冷下暖的结构,容易造成大气不稳定,促成了较好的大气不稳定条件生成,同时冷涡南侧和东侧有很强的风向风速辐合,对暴雨发生起到触发作用,基于这些因素,暴雨就出现了。可以说这次过程低涡的作用更大。

为什么说这次暴雨较强

孙军表示,关键在西南暖湿气流强盛。

据观测,这次过程与低层低涡相伴的风速达到20米/秒以上,一般风速达到12米每秒后,就是很强的过程了,气象上称之为西南低空急流,像这次达20米/秒,是历史上比较少见的。水汽和动力强盛,带来的降雨量就比较多。像2012年“7·21特大暴雨”和2016的“7·20暴雨”,西南暖湿气流也十分强。

春末夏初影响东北华北地区的降雨只有冷涡吗?

答案也是否定的。

春末夏初华北地区降雨的受影响因素比较多,冷涡只是其中一个影响系统。孙军介绍,有时西南涡北上,也会影响到华北地区,比如“7·21特大暴雨”;还有高空低压槽系统过境,也会带来暴雨;还有西北涡东移,也会影响华北地区。再比如去年的“7·20”暴雨过程,它是由高原低值系统东移,在华北地区加强形成高空涡旋系统产生的,与东北冷涡系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结构。

这些系统里,哪个系统是影响东北华北降雨最多呢,孙军的回答是:不一定,但在春末夏初东北冷涡系统是主要的。

另外,我们都知道七月下旬到八月上旬是华北的主雨季,那时的降雨主要受季风北推、副热带高压北抬影响。因此,这次的降雨同“七下八上”主雨季的降雨还是有本质不同的。

冷涡暴雨有什么特点?

一般分散性强,难预报。

孙军介绍,冷涡暴雨过程中,由于冷暖空气对比比较明显,因此这种天气表现为降雨局地性强,有时候比较分散的特点。另外,过程表现非常剧烈,往往伴有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但如果低空低涡系统较强,像这次过程,也会出现范围较大的暴雨、大暴雨天气。

在预报上,预报员还是基于数值预报进行,这是天气预报的基础。其次,根据冷涡产生降雨的概念模型,结合高低空配置进行进一步判断。另外,预报员也会同历史上的相似个例进行对比,做出预报。

冷涡暴雨为什么落区分散,难预报呢?孙军介绍,冷涡系统是比较大的,直径大概在500公里以上,因此造成的降水天气在面上分布较广。但影响暴雨出现的低涡尺度就比较小,直径大约在200公里以内。在这个系统里,冷热对比比较强,不稳定状态分布不均匀,触发降水发生的条件分布也不均匀,因此就表现为局地性比较强。尽管华北一大片都可能会有降水,但有可能北京有,天津就没有,北京大、天津就比较小,甚至北京各区相差都很大,局地性比较突出。因此,还需要通过卫星观测、雷达观测等手段,加强短时临近预报。

冷涡暴雨怎么防御?

由于冷涡暴雨天气局地性强,分散,降雨落区很小,但对流性强,有时候会出现短时强降水等特点,所以在防御上是比较难的。有时尽管雨量不大,但在极短的时间降下来,致灾性也很强。

孙军介绍,防御这样的天气,首先要在人员、物资上做好准备。6月1日,北京进入汛期,在信息员培训、物资准备、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等方面要做好有关工作。另外,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即便你所在的地区不在降雨预报预警覆盖范围,只是在它周边,但因为这种降雨分散性强,也必须及时关注预报和实况信息。”

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灰霾、冰冻、霜冻、连阴雨等直接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植物病虫害、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环境污染、流行疫情等气象次生灾害。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统筹规划、综合防治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制,编制预案,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重大气象灾害评估,依法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民政、卫生、环保、畜牧、救灾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防御工作。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主要内容是:

(一)气象灾害现状、趋势预测和评估;(二)气象灾害防御原则、目标;(三)气象灾害易发区、重点防御区;(四)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方案;(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项目;(六)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第八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适应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和应急气象服务系统等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建设方案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的共享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各自职责提供雨情、水文、旱情、森林火险、草原火险、地质险情、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疫情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第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准确作出预报、警报,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二条 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作出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并通报有关部门。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纸、通信、信息网络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后,应当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有关媒体应当及时无偿地增播或者插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后,应当采取措施向本辖区公众广泛传播。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向公众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信息。第十五条 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预警信号发布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四章 灾害应急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由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防御指南,自主选择适当的防御措施避险。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今年暑假,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不受伤害?(游泳、出行、饮食等方面)

暑假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不受伤害,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天气

游客出行前应关注目的地的气象、汛情等信息,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最新消息,不要前往有危险的地区,特别是自助游客应避免到地质灾害频发地区,防止事故发生。

2、饮食卫生

高温的暑期是食物中毒、肠道疾病的高发时段。游客应注意饮食卫生,不到路边摊点随意用餐,或食用不洁果蔬,不随便饮用生水、山泉、溪水等,尤其食用海鲜食品,更应注意。

3、不到灾害频发地区自助游

要加强雷雨季节的防护意识。暑期正值汛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高发季节,应提前了解天气预报,适时调整行程安排。当雷电天气发生时,要远离铁栏及其他金属物体,如果在江、河、湖泊或游泳池中游泳时,遇上雷雨则要赶快上岸离开。

4、要防范涉水事故发生

涉水事故是暑期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游客要注意有关安全提示,做好自我保护,要“量力而行”,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自然湖海中游泳。在当地天气情况异常时,应取消游泳、蹦极、攀岩等危险性大的项目。

5、旅行社责任险不包揽一切

游客出行前有必要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要了解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属于游客自身原因引起的伤亡病残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尤其在暑期事故多发时段,游客更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好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扩展资料: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及时转发气象、三防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通过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途径。

提醒团队游客、自驾游、自助游、户外运动爱好者等人群,出行前务必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风险评估,克服侥幸心理。下雨天容易引发山洪、坍塌、落石、滑坡等地质灾害,应避免到山地、峡谷、水边等危险地点游玩。

特别是参加涉水、登山、攀岩、探险等户外运动时,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避免单独行动。敬畏自然,才能避免悲剧发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尚未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峡谷、湖泊、水库、海岛等危险区域,以防发生人员被困的危险。

一旦遇到险情,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避险,并及时通过电话报警求助,确保人员安全。

山西省长子县气象站经纬度海拔高度

山西省长子县气象站海拔946米,经纬度为北纬N36°07′53.05″ 东经E112°53′13.96″。

长子县气象局是长子县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工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全县气象工作政策行政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⑤、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设;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⑥、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⑦、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