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2月12成都新规限号是到22点吗?

2.重庆的空气质量为什么比成都好?

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修订)

2019年12月重庆天气预报,重庆天气2017年12月

查以前的天气预报方法如下:

操作设备:华硕电脑。

设备系统:win10。

操作软件:电脑浏览器。

1、首先我们要打开自己的搜索引擎,并搜索“历史天气查询”,如图所示。

2、然后我们在搜索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的网站并点击进入,如图所示。

3、我们进入网站首页后在地名后输入要查询的地方的名字比如北京,如图所示。

4、接着我们点击日期的图标,使日期进入可选状态,如图所示。

5、我们按照自己想要查询的日期进行选择,比如我们选择2017年12月1日,如图所示。

6、当我们把地名和日期均选择完毕后,我们点击查询按钮,如图所示。

7、这样当天的天气情况就以列表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眼前了,如图所示。

2017年12月12成都新规限号是到22点吗?

2023年12月,重庆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共持续3天。

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获悉,2023年12月15日至17日,重庆迎来强降温及雨雪天气过程,局地有大雪到暴雪。也就是说,自2023年12月15日起,重庆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共持续3天时间。

在此期间,重庆市中东部海拔6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雪到中雪,局地大雪到暴雪。日平均气温大部分地区下降7至10℃,部分地区下降10至12℃;16日至17日,大部分地区最低气温将降至0至5℃,海拔600至1500米地区将降至-6至0℃,海拔1500米以上地区将降至-13至-6℃。冷空气影响时,山口河谷地区有6至7级阵风。

重庆市部分地区气候状况及防范措施

气候状况:重庆城口、巫溪、巫山、开州、云阳、奉节、万州、石柱、黔江、彭水、武隆、酉阳、秀山、丰都、涪陵、南川、万盛、綦江、江津等区县为低温雨雪冰冻较高风险区域,雨、雪及持续低温,将给道路保通、电力保供、民生保障带来巨大压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形势严峻。

防范措施:高度关注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部位和农村、偏远山区等薄弱环节,严防临时建构筑物、农贸市场、简易大棚等垮塌;要高度关注特困群体,开展“冬送温暖”活动,确保“温暖过冬”。

重庆的空气质量为什么比成都好?

2017年12月12成都新规限号是到20点。

成都于2017年12月9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预警正式解除前,继续执行尾号限行等应急交通管理措施。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12月9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由原来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道路恢复至二、三环路之间区域的道路,尾号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7:30-20:00。

并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扩展资料:

成都空气重污染期间限行措施:

一、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道路扬尘的违法行为。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四川在线-成都9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下周一起尾号限行恢复正常

成都长安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修订)

风轻云淡、阳光正好,今天中午过后,你在哪里晒太阳呢?有人说:“冬日来些暖阳,这对成都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

今天出的太阳,一定是个“急性子”,中午时段室外气温一口气飙升到了16,一扫多日阴冷,就如同到了初春一般。在太阳底下,你一定感受到“暖烘烘”的感觉了吧。

就这样,在暖阳的“烘焙”下,我们送走了11月。明天我们将迎来2017年的最后一个月,成都市气象台说,明天阳光继续。虽然多云天气里的阳光比较含蓄,但在冬日里只要有一点阳光,也能灿烂到心里不是吗?同时市气象台提醒大家,早上有些地方可能有雾,注意出行交通安全。

另外,成都市环保局的监测数据显示:11月24日,成都出现第15个连续优良天,也标志着2017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5年来的最好记录——224天。“这是成都自2013年起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AQI(空气污染指数)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2017年度虽未结束,但已经比一直保持优良天记录的2014年还多一天。”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其实,秋冬季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PM2.5的变化数值也印证了空气质量的转变。据了解,2013年-2016年,成都市PM2.5浓度分别为97、77、64、63微克/立方米,呈逐年下降态势。2016年,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了35.1%。而截至11月24日,今年PM2.5平均浓度已将下降至51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5个百分点。

不过,在2017年最后一个月份里,空气污染指数走势又是如何呢?据气象部门预测,12月大部分地方平均气温较历史同期偏高,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少,总体来看,污染扩散条件仍较为不利,“需要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心理准备。”

成都市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计,12月1日-12月3日成都市近地面逆温存在的可能性由小转大,风速较小,大气层结稳定,气象扩散条件由中等转为中等偏差。

省内具体天气预报

30日晚上:盆地各市多云间阴天,巴中、达州、南充、广安、遂宁、资阳、雅安7市及成都、乐山、宜宾、泸州4市南部有分散性小雨或零星小雨;川西高原南部和凉山州东北部阴天间多云有阵雨(雪),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其余地方多云。

12月1日白天:盆地各市多云间阴天,雅安、乐山、泸州3市南部有零星小雨,盆地中部、北部局部地方早上有雾;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以多云天气为主,甘孜州南部有分散性的阵雨(雪)。

1日晚上到2日白天:盆地各市多云间阴天,盆地中部、北部局部地方早上有雾,雅安、乐山、自贡、泸州4市的部分地方有零星小雨;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以多云天气为主,甘孜州南部有分散性的阵雨(雪)。

2日晚上到3日白天:盆地各市阴天间多云,绵阳、雅安、乐山、宜宾、泸州、南充6市南部有小雨或零星小雨;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多云。

24小时内,盆地最低气温5-10;最高气温12-14。

天府早报记者朱佳慧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因暴雨、干旱、大风、雷电、冰雹、高温、低温、连阴雨、大雾、大雪、寒潮、霜冻等造成的灾害。

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对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综合减灾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处置、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协助灾情调查等工作。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国土房管、林业、城乡建设、交通、环保、安监、消防、城乡规划、城市管理、教育、通信等部门和应急工作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避险能力,在气象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防御、风险管理等研究,鼓励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支持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科技等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气象灾害历史和地域分布特点;

(二)可能遭受的气象灾害种类、风险等级分析;

(三)气象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和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分析;

(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结论。第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气象灾害趋势的分析预测和防御工作现状;

(二)气象灾害防御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气象灾害风险易发区和防御布局;

(四)防御重点工程建设以及保障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等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

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受到损坏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者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正常运行。第十三条 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安排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确保气象灾害信息的传输。第三章 监测、预报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