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谁说了算_天气说了算案例分析
1.幼儿园中班案例分析精选
2.值得膜拜的三个数据分析案例
3.爱问才会赢——一个真实的销售故事
4.为什么天气预报说有雨却天气晴朗?
5.案例分析美国心理学家做过一个实验
6.关于刑法基本原则按一些案例分析及答案
幼儿园中班案例分析精选
不幼同的孩子有不同的性格差异。幼儿园中班案例分析精选如下,快随我一起来了解下。
幼儿园中班案例分析精选幼儿园中班个案分析: 幼师如何对待性格古怪的孩子
指导老师: 杨恩味
个案情况:
片段一:叶歆晨是个性格古怪的小朋友 ,她的心情像天气一样变化无常,像早上的时候会开心的跑到你的身边向你问声早上好,笑眯眯的很可爱。但有的时候无缘无故的就会生气起来,嘴巴撅起来,上课不认识,经常会跟周围的朋友说话,而且老师看到了说她的时候也不听老师的话,真的挺气人的。最主要的是吃饭问题 每次一到吃饭的时候,她就嘴巴撅起来,坐在那里等着老师过去 漂亮的脸蛋也变的难看了,歆晨笑起来才好看的,老师每次都会夸她,今天歆晨真漂亮,要是吃饭吃的快就更能干了。
片段二:
还有一位小朋友他的名字叫朱颖超,平时看他也是挺活泼的像个小大人一样会唱很多歌曲,大人小孩的都会,老师也挺喜欢他的,一天老师注意到他在做小动作,叫他站啦起来他就是不站起来回答老师的问题。老师很生气的走到他的身边把他啦起你来,老师的话你也不听了,你上课在干什么啊,他就是不说话闭着嘴巴任你说。等过了一会儿再说,平时你都很乖的 今天怎么变的不听话了呢,也要像以前一样做做好 好吗?刚才的行为你觉得对吗?你知道错了没有他才点头说回答错了。
个案分析: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摸清了小孩的想法,知道如何哄小孩,小孩都喜欢听好听的话,他们也有自己的脾气,你生气时候,他们也会生气,也会叛逆,不会顺着你的意思。所以老师有的时候也需要静下心来跟他们讲。不能生气的破口大骂,即使这样有的小朋友或许还听不懂,甚至被吓坏了。我们也要跟他们好好的沟通。一般都要先说他们好多方面,哪里哪里做的很好,可是呢,有的地方他们就坐的不够好了,现在啊被老师批评了。你们要被老师批评嘛?他们都会摇摇头不要。
小孩就是小孩,他们明白的事情也不是很多,所以需要我们慢慢的教他们,使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老师说过的话会有一定的理解。现在的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太多,毕竟是个小孩子,给他压力了反而不大好,要的就是放松,在玩中成长,在玩中学习,在玩中进步。幼儿他们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对还不是很了解,每一次的错误都需要老师去指引他们,教导他们该怎么做,让他们积极提问自己想要说的,想要做的。不要把心里话放在心理面,把开心与不开心和大家一起分享,大家一起解决。
幼儿园个案分析:
指导老师:杨恩味
儿子马上5周岁了,上中班,一直不愿意上幼儿园。
小班哭了一学期多,到下半学期后来2.3个月不哭了,愿意去上了。过了暑上中班,又不肯去了。
每天送他去,我走的时候他就朝我这走过来,揉眼睛,感觉很压抑。我们走了,他也不会主动去跟小朋友玩,一直搓着手好象不知道干什么。即使跟他一直去拿个玩具在手上也是心不在蔫的。
有时候偶尔自己去拿个玩具,被小女孩一抢,说不能拿,他也就不再去争取了或者去换一个玩具了。
在和小朋友一块玩游戏(如猫捉老鼠),他也不知道跑,人家一下就能捉住他,好象对什么事都不起劲。感觉他在幼儿园很压抑,很可怜。
放学在外面跟即使班上同学也只玩一会会,别人不注意推他一下,马上就揉眼睛。但到家就又蹦又跳了,在外面遇到同学也会叫小朋友和他们的家人。
镜头一:(中班的积木建构区,男孩李晨与两男孩、一女孩组成一组,进行积木搭建。)
李晨选择用积木搭建城堡。当他开始搭建的时候,其他三名孩子并没有与他一起合作,而是站着或者坐在他的周围看他搭积木。当一名孩子主动与正在搭积木的李晨交谈时,李晨立刻斥责道:“别惹我发火啊,听到没有,闭嘴!”当男一名孩子插话时,李晨马上恶地对他吼道:“你废话多了啊,告诉你,再有两次我就把你开除,听到没有!’’而当女孩碰到李晨搭建的积木时,李晨又暴躁地对她说道:“你怎么尽给我添乱呢?你也不听话了吗?”整个区角活动中,真正搭建积木的只有李晨一入,其他三入都是旁观者,他们偶尔的插话或者参与也被李晨车则或制止。
镜头二:(幼儿园小操场,孩子们的户外活动场地上,孩子们正在进行再现动画片《奥特曼》中情景的游戏。)
李晨大声叫道:“胜利队队员集合,立即集合!”四个男孩、一个女孩都拥了过来。“立定!我让你们解冻,你们才能解冻!”所有“队员”听了李晨的话都站在原地不敢动。李晨将手中的圆环玩具扔到地上说“这里着火了”,然后边大声叫“火越烧越大”、“整个世界都着火了”,边用双手做夸张的动作表示一会儿又说“现在解冻”。说完,他立即冲向其他孩子,说“卡、卡、卡”,用手在每两个孩子中间的地方劈砍。“队员们”惊声尖叫地散开跑,边跑变喊:“队长来了,队长来了……快跑快跑!”李晨就在后面追,但是并不去抓他们。整个游戏活动在追逐中持续……
镜头三:(谈话活动中,孩子们围坐一圈谈话分享,“胜利队队员”全部紧挨着坐在一起。)
集体谈话的过程中,李晨被老师叫去吃药,李晨立即对身边的队员小宝说:“帮我看着座位!”
小宝十分迅速地把一只手掌放到李晨的座位处。整个活动过程中李晨都没有回来,但小宝的手一直没有从其座位上拿开过,直至活动结束。
近日,笔者在幼儿园观察时,发现了一个名为“胜利队”的中班幼儿小团体。当前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儿童同伴团体的雏形产生于小学低年级,在学龄中期达到稳定状态,因而小学时期也被称为“帮团时期”。在幼儿期,儿童虽然对自己所属的群体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偏好,但是由于其团体常模和价值调节往往是外加的,而且形成的群体基本不具有长期稳定性,所以被认为“尚未形成富有凝聚力的同伴群体”。①然而,胜利队的出现似乎与目前对幼儿同伴团体的普遍认识存在差异,这引起了笔者的关注。
个案分析:
以上可以看出,
幼儿园观察记录——关注孩子的表现,但不强求……
Jack是个是个性格开朗的男孩,平时爱说话,喜欢亲近老师,有事没事都喜欢找老师聊天,还喜欢跟老师讲述自己的见闻和自己的感受、体验。一天,小朋友们都搬好了自己的椅子准备玩音乐游戏,这时Jack从自己的座位上站起来,我看见他的表情很不开心,好像要哭的样子,于是我问:“Jack你怎么啦?”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低着头坐着。我摸摸他的头,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因生病而难受。于是我问坐在他旁边的小朋友:“Jack为什么不开心?”小朋友都说不知道,我又轻声地问正准备组织小朋友游戏的罗老师:“你刚才有没有批评Jack”,罗老师说:“没有呀!”于是罗老师也过去问:“Jack你怎么啦?”这一问Jack在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用很无奈的语调说:“你就别理我啦!”这时他的眼泪也快要流出来了,边说边走进洗手间拿毛巾擦眼泪。听到Jack这样说,我们两个老师都觉得很奇怪,平时只要有一点小事,Jack都会很着急地说出来,今天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过了一会儿Jack从洗手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情绪好舒缓了一些,后来我们也不再去干扰他的情绪,他也照常参加音乐游戏。第二天,我们看他的情绪很好,就问他昨天是因为什么事不开心,结果他笑而不答,好象还是不愿意说出来,我们也不勉强孩子,也应该尊重孩子的隐私。
虽然我不知道Jack哭的具体原因,但我从Jack的情绪变化和平常的表现中可以猜测出他是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哭的,他自己也觉得老师没有必要知道,也不需要老师帮助。也许是想起一些不开心的事;也许是小伙伴无意中让他受了委屈;也许是自己没有做好哪一件事情;也许……
作为老师,关注孩子的各种表现,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孩子突然哭时,(很多时候孩子是用哭来求助)老师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孩子怎么啦?怎么会哭呢?然后就着急地询问原因,以便及时帮助解决孩子遇到的各种事情。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验的丰富,他们不断在摸索、尝试自己独立,逐步摆脱对别人的依赖。这件事给我的感触很大:
一.Jack的表现令我们对他刮目相看,我觉得这是Jack长大的表现,他在尝试独立承受和解决一些事情。
二.我觉得老师全面仔细关注孩子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要强求孩子接受老师或同伴的帮助,不要强求孩子说出自己不想说或认为没必要说的事情。应该让孩子自己选择,支持、鼓励孩子自己学着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小矛盾,应该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孩子锻炼。
幼儿园观察记录——“老师,你能帮助我吗?”
班里的王泓翔小朋友是一个长得又高又胖的小家伙,身上的肉敦敦实实,走起路来挺着大肚子,脚往两边撇,手一甩一甩的,很有相扑运动员的架势。他在班里可算是一个“小霸王”了,经常和别的小朋友打架,并且一出手就是“重量级”的我为此在班上老是盯着他,唯恐他有“该出手时就出手”了。这天,我一个错眼没顾上他,就听见“哇”的一声,我一看,他又坐在那儿张着大嘴“打雷下雨”了,全班小朋友都在笑话他。
我气冲冲的走过去,问:“王泓翔,谁又招你惹你了?能叫你着这么伤心痛哭啊?”王泓翔一边大声哭一边嚷:“延锦平打我……”我又问延锦平:“怎么回事?”延锦平说:“他先打得我!”一听这两人的口气,我就知道又是一桩没头的官司,分不清谁对谁错,原因总也问不清。我回到座位上,请全班小朋友坐好,然后说:“这一阵老师发现班里的小朋友之间有个坏毛病,不懂得谦让,为一点小幼儿园中班案例分析事就打架,而且有事情不找老师解决,老师你打我,我又打你。这样非常不好,既不知道尊重别人也没有礼貌,希望小朋友有事找老师帮忙。” 我说过这番话后,有很多小朋友都来找老师解决纠纷,只有王泓翔没找过我。我还是偷偷地观察他。上课的时候,突然“啪”的一声,王泓翔跑过来,嘴巴噘得老高:“老师,你能帮助我吗?我没惹王昊泽,他就打我!”我望着他胖胖的脸急得通红,心里暗笑:“这小家伙,原来是在等挨打的机会,好来找老师帮忙啊!”我把王昊则叫过来,问清原因,批评了他,有表扬了王泓翔能找老师帮忙,不自己还手的进步表现,再一看他,正乐得咧着大嘴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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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膜拜的三个数据分析案例
值得膜拜的三个数据分析案例
今天给大家分享三个数据分析的经典案例,主要是学习其中的思路,当故事看吧,不要拘泥于文中故事的真实性。每个故事我简单的做一个点评吧
1、数据分析大神 高手在民间
这天,新上任的邢县长到小吃摊吃早餐,刚找个板凳坐下,就听炸油条的胡老头一边忙活一边唠叨:“大家吃好喝好哦,城管要来撵摊儿了,起码三天你们捞不着吃咱炸的油条了!”
邢县长心里一惊:省卫生厅领导最近要来视察,昨天下午县里才决定明后两天开展突击整治,这老头儿怎么今天一早就知道了?
哪料这件事还没弄明白,另一件事儿让县长脑袋里的问号更大了。一天,他照例到胡老头这儿吃油条。没想到,老头居然又在发布消息:“上面马上要来青天大老爷了!谁有什么冤,就去县府宾馆等着吧!”
邢县长又是吃惊,又是恼怒。省高院的工作组星期三要来清查积案,这个消息昨天晚上才在常委会上传达,这老儿咋这么快就知道了呢?让他更吃惊的是,这老家伙不但对大领导们的行程了如指掌,就连派出所要突击检查场所这样的绝密行动,他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一个大字不识的老头儿,居然能知道这么多内部消息,毫无疑问,定是某些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太差,嘴巴不紧。于是,他立即召开会议,把那些局长、主任狠批了一通。与会领导个个低着头、不敢出声。
还是公安局长胆大,忍不住问道:“邢县长,这胡老头儿的事是您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来的?”
邢县长声色俱厉地一拍桌子:“都是我亲耳听到的!我问你,你们城关派出所今天晚上是不是要清查城?”
公安局长一脸尴尬,楞在那里。邢县长气恼地当即下令:“你亲自去查查这老头儿到底什么背景,明天向我汇报!”公安局长赶紧换上便装,立马跑到胡老头那儿进行暗访。没想到,老家伙正在向大伙儿发布新闻:“城关镇的镇长最近要倒霉了。大伙等着瞧,事儿不会小的……”
公安局长一听,很是诧异。于是,他运了口气,腆着笑脸,装傻卖呆似的问道:“你咋知道的?难道你儿子是纪委书记?”
胡老头呵呵一笑:“我咋知道的?那孙子以前吃我的油条,都是让司机开专车来买,这两天一反常态,竟然自己步行来吃,还老是一脸愁容。那年他爹死,都没见他那么难受过。能让那孙子比死了爹还难受的事,除了丢官儿,还能是啥?”
局长听了,暗自吃惊,这老头儿还真有两下子。于是他不动声色继续问道:“那昨天派出所清查城,你是咋知道的?”
胡老头又是一笑:“你没见那几家城一大早就挂出了停业修缮的牌子?人家有眼线,消息比咱灵通!”
“那卫生厅领导来视察,你是咋知道的?”
胡老头儿说:“除了上面来人检查,你啥时见洒水车出来过?”。
最后,局长问了个他最想不通的问题:“上次省高院的工作组来指导工作,你咋那么快就得到消息了呢?”
胡老头撇了撇嘴说:“那就更简单了。俺邻居家有个案子,法院拖了八年不办。那天,办案的法官突然主动来访,满脸笑容问长问短,还再三保证案子马上解决。这不明摆着上面来了人,怕他们上访嘛!”
局长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忙一路小跑赶回去,把情况向邢县长汇报。县长听了,大动肝火,马上再次召开会议,做了四个小时的训话:“同志们,一个炸油条的都能从一些简单现象中,看出我们的工作动向,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我们存在太多的形式主义。这种恶习不改,怎么能提升形象?从今天开始,哪个部门再因为这种原因泄密,让那老头‘未卜先知’,我可就不客气!”
次日一早,邢县长又来到胡老头儿这儿吃油条,想验证一下开会的效果。没想到胡老头居然又在发布最新消息:“今天,上面要来大领导了,来的还不止一个!”
邢县长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下午,要陪同省领导来检查工作,自己昨晚才接到通知,这老头咋又提前知道了?
邢县长强压怒火,问胡老头:“你说要来大领导,到底有多大呢?”
胡老头儿头也不抬地回答:“反正比县长还大!”
邢县长又问:“你说要来的不止一个,能说个准数吗,到底来几个?”
胡老头儿仰起头想了想,确定地回答:“四个!”
邢县长目瞪口呆,上级领导还真是要来四个!他心里怦怦直跳,又问:“胡……胡师傅,这些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而且知道的这么准确。”
胡老头儿淡淡一笑:“这还不容易?我早上出摊儿,见县府宾馆的保安都戴上了白手套,一个个如临大敌,肯定是上面来人了。再看看停车场,书记、县长的车都停在了角落里,肯定是来了比他们大的官儿。再仔细看看,书记、县长停的车位是5号、6号,说明上面来了四个领导。你信不信?当官儿的和咱老百姓不一样,上厕所都要讲究个级别、排个先后顺序呢!”
邢县长听罢,张着塞满油条的大嘴,一动不动,好像僵化了似的…
(本故事来自于网络)
启示:
与其说高手来自于民间,还不如说生活是我们数据分析的基本素材,善于观察、善于整理关联信息才是我们做数据分析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可是啊,很多人忽略了我们身边的生活常识,不去思考,人云亦云,就像网上的这个全国离婚率排行榜数据,很多人首先不是思考数据的准确性,而是感叹世风日下。
想想吧,在你的生活圈子中,每3对夫妻就有1对离婚的吗?如果答案为“是”,我只能说,贵圈真乱!哈哈哈
2、林彪的数据挖掘本领
1948年辽沈战役开始之后,在东北野战军前线指挥所里面,每天深夜都要进行例常的“每日军情汇报”:由值班参谋读出下属各个纵队、师、团用电台报告的当日战况和缴获情况。
那几乎是重复着千篇一律的枯燥无味的数据:每支部队歼敌多少、俘虏多少;缴获的火炮、车辆多少、、物资多少….
司令员林彪的要求很细,俘虏要分清军官和士兵,缴获的,要统计出机枪、长枪、短枪;击毁和缴获尚能使用的汽车,也要分出大小和类别。
经过一天紧张的战斗指挥工作,人们都非常疲劳。整个作战室里面估计只有定下这个规矩的司令员林彪本人、还有那个读电报的倒霉参谋在用心留意。
1948年10月14日,东北野战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用了30小时就攻克了对手原以为可以长期坚守的锦州并全歼了守敌十余万之后,不顾疲劳,挥师北上与从沈阳出援的敌精锐廖耀湘基团二十余万在辽西相遇,一时间形成了混战。战局瞬息万变,谁胜谁负实难预料。
在大战紧急中,林彪无论有多忙,仍然坚持每晚必作的“功课”。一天深夜,值班参谋正在读着下面某师上报的其下属部队的战报。说他们下面的部队碰到了一个不大的遭遇战,歼敌部分、其余逃走。与其它之前所读的战报看上去并无明显异样,值班参谋就这样读着读着,林彪突然叫了一声“停!”他的眼里闪出了光芒,问:“刚才念的在胡家窝棚那个战斗的缴获,你们听到了吗?”
大家带着睡意的脸上出现了茫然,因为如此战斗每天都有几十起,不都是差不多一模一样的枯燥数字吗?林彪扫视一周,见无人回答,便接连问了三句:
“为什么那里缴获的短枪与长枪的比例比其它战斗略高”?
“为什么那里缴获和击毁的小车与大车的比例比其它战斗略高”?
“为什么在那里俘虏和击毙的军官与士兵的比例比其它战斗略高”?
人们还没有来得及思索,等不及的林彪司令员大步走向挂满军用地图的墙壁,指着地图上的那个点说:“我猜想,不,我断定!敌人的指挥所就在这里!”
随后林彪口授命令,追击从胡家窝棚逃走的那部分敌人,并坚决把他们打掉。各部队要取分割包围的办法,把失去指挥中枢后会变得混乱的几十万敌军切成小块,逐一歼灭。司令员的命令随着无线电波发向了参战的各部队….
而此时的廖耀湘,正庆幸自己刚刚从偶然的一场遭遇战中安全脱身并与自己的另外一支部队汇合。他来不及休息就急于指令各部队尽快调整部署,为下一阶段作准备。可是好景不长,紧追而来的解放军迅速把他的新指挥部团团围住,拼命攻击,漫山遍野的解放军战士中,不断有人喊着:“矮胖子,白净脸;金丝眼镜湖南腔,不要放走廖耀湘!”
把对方指挥官的细节特征琢磨到如此细微,并变成如此威力巨大的顺口溜,穿着满身油渍伙夫服装的廖耀湘只好从俘虏群中站出来,无奈的说“我是廖耀湘”,沮丧的举手投降。
廖耀湘对自己静心隐蔽的精悍野战司令部那么快就被发现、打掉,觉得实在不可思议,认为那是一个偶然,输得不甘心。当他得知林彪是如何得出判断之后,这位出身黄埔军校并留学法国著名的圣西尔军校,参加过滇缅战役,在那里把日本鬼子揍得满地乱爬的新六军军长说,“我服了,败在他手下,不丢人。”
取得这场重要战役胜利的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居然出于获胜方的统帅夜半时分,对一份普通遭遇战之后的战报的数据分析,来源于他“从红军带兵时起,身上有个小本子,上面记载着每次战斗的缴获、歼敌数量”的优良军事素养。
(本故事来源于黄勇-丰沃华的博客)
启示:
林彪问的三个问题其实就是根据自己的数据库做的对比、细分、溯源。我们很多人把数据分析完全交给机器了,忘了我们自己的大脑也是一台紧密的数据分析机器。
数据的积累、数据的挖掘,分析、归纳、整理,是数据分析师所必须俱备的基本素养,没有它,你永远是匹夫之勇。
3、蛋挞与曼城队
2011年夏天,曼城队助理教练大卫·普拉特决定利用数据分析来解决球队在表现方面遇到的一个棘手难题。普拉特发现,尽管球队阵容中拥有多名高大强壮的球员,但他们的角球得分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在征求了俱乐部内部数据分析师的意见后,该队增加了对内旋角球(球转向守门员方向)的使用。战术转变产生了惊人的效果。在整个赛季中,曼城队依靠角球打入15个进球,成为英超角球得分效率最高的球队,其中2/3的进球用的是内旋角球。
这一实践为数据驱动型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是,还有一个附加因素需要考虑:主教练曼奇尼最初对数据的实际价值持怀疑态度。事实上,早在两年前,曼奇尼曾就球队角球的使用情况咨询过俱乐部的数据分析师。分析师回应,他依靠直觉偏爱用的战术——外旋角球(球飞向远离守门员的方向)从数据统计上看并不理想。
曼奇尼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而非数据分析的导向性建议。因为直觉告诉他,球旋向远离门将的方向减小了门将触球的概率,同时增加了进攻队员冲顶时争到头球的概率。但当曼奇尼发现两种变数存在某种联系的时候,直觉却模糊了他对两者关联程度的判断能力。换句话说,外旋角球和进球数可能存在着某种关联,但数据表明,内旋角球和进球数存在着更为直接的因果关系。
这一案例研究为我们改善商业决策带来哪些启示?一家美国零售商最近发现,两种不同变数之间存在着某种有趣的联系。当天气变冷,肉桂葡式蛋挞的销量上升500%——并非所有的葡式蛋挞,只是肉桂这一个品种。面对这种零星数据,零售商要做出抉择。每当预测天气即将转冷时,应该储备多少肉桂葡式蛋挞?还有一家零售商发现,羊奶干酪打折似乎能促进红酒的销售。希望减小红酒库存的时候,是不是应考虑羊奶干酪打折这种方法?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大数据分析的核心问题:弄清相关性与因果关系之间的区别。人类善于发现事物的相关性——这是进化的特征——但是却在发掘直接相关事物的关系时显得有些笨拙。将相关性误解为因果关系所做出的决策是危险的,可能会遭受惨败,因为你所期待看到的影响可能并不会发生。
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某国的巧克力销量与诺贝尔奖的人均比例之间呈现明显的相关性。各国是不是都该鼓励公民增加巧克力的消费来提高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数呢?
为有效利用大数据,相关性分析应仅作为一个出发点去考虑。如果两个变量存在关联,我们该如何应对?当然,在推行“巧克力替代教育”的政策之前,应当首先考虑一下其他因素。比方说,看看那些获得诺贝尔奖人数较多的国家相对教育水平和研究预算,与巧克力消费相比,这两个变量与获诺奖的因果关系显然更大。
同样,那些葡式蛋挞和羊奶干酪的零售商们在拥有十足把握以前,需要对他们的设进行验证。比如说,在确定因果关系存在以前,考察一些商店肉桂葡式蛋挞的“库存积压”情况;或者取打折销售羊奶干酪的方式,看看红酒销量是否真的增加。
事物之间可能存在着一些简单的因果关系,但公司需要清楚每种因果关系都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肉桂葡式蛋挞销量的增加是否意味着其他产品销量的减少?红酒销量的增加是否也意味着啤酒销量的减少或者牛排销量的增加?影响现代供应链的因素很多,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天气、社交媒体、特价商品、食品安全新闻等,都会影响消费者的行为,以及零售商应该购置多大规模的存货。这基本上就是一个混沌系统,完全准确地预测将来要发生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但模型越完善,预测就越准确,预测越准确,行动结果就越理想。
数据分析就像一幅印象派油画。当你退后观察,并把各个部分视作一个整体时,这幅画的意境才开始浮现,近距离观察是无法理解其中内涵的。这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为什么曼城队的新角球战术不太可能会长久取得良好的结果。实施从外旋角球到内旋角球的简单战术转变:多开点内旋球,少开点外旋球,这一简单的战术转变,亦会忽略了每场比赛中每次出现破门机会时的某些独特变数。
(这部分来源:商业价值)
结尾:
很多人把数据分析看的很难,其实数据分析存在于我们生活工作的每个角落。给大家几条建议:
1、多观察、善积累、勤思考。
2、不懂业务就不要做数据分析。
3、分析工具不要贪多,精通1-2个工具就行了。
4、数据分析是良心工程(自己理解)
爱问才会赢——一个真实的销售故事
好像很多人都听过从鱼钩到游艇的故事。
大意是说,有个杂货店新招聘来一个学徒工,第一天上班,盘点的时候,每个人都汇报自己多多少少的销售业绩。他说今天就做了一单,大家都嘲笑他,但他又说这一单是80万美金。所有人被打脸。
老板问,怎么做到的呢?年轻人说有位客户进来,首先看鱼钩,我就告诉他这个鱼钩怎么好,他就买小鱼钩,我说小鱼钩不能钓大鱼,大鱼钩才能钓大鱼。后来我告诉他,现在我们有小鱼钩和大鱼钩了,但中间不大不小的鱼怎么办呢?客户又买了一个中号鱼钩。当然光买鱼钩是不行的,还要有鱼线,他又买了长、中、短号鱼线。后来还买了鱼缸,也是大、中、小号的。后来我问他在什么地方钓鱼,他说在海边,我说要有游艇,在海的中间把鱼钩慢慢放下去,这样鱼才会顺钩上来,这个客户又买了一艘游艇。买完游艇之后,我问他如何将游艇拖到海边,总不能自己扛着去吧!我又带他到汽车销售部买了辆卡车。”
年轻人停顿了一会儿说:“其实他不是来买鱼钩的。”
老板好奇地问:“那他来买什么?”
“他是来给太太买针线的,我跟他说反正这个周末你也没什么事做,天气这么好,干吗不去钓鱼呢?”年轻人说。
故事结束了,很多培训课都会把这个当做一个经典的案例,选取的角度却不尽相同。坦白说,案例中的人设很多是站不住脚的,只是为了体现强烈的反差对比,进行了艺术化的夸张。比如一个新人不可能一单销售80万而大家全不知情,比如从鱼钩到游艇卡车的客户,也确实千年不遇。
但其中最点睛的一笔,我认为是年轻人给客户的那个建议“ 天气这么好,你干嘛不去钓鱼呢 ?”
学会用这句话,没准真的值80万美金。
我今天就经历了一个类似的场景,因为让我马上联想到了上面的故事,所以把它记录下来。也许更有一点启发意义。
下午的时候,招聘网站负责维护我公司的客服经理,来公司走访,这样的走访一般就是一个多月一次,来跟公司的HR、招聘专员交流一下网站的使用情况,投放的招聘岗位的曝光情况以及面试入职情况等。
要走的时候,她来办公室,说刚才看我在面试,现在看面试结束了,跟我打个招呼。我就说,你平时都是这么走访客户的呀,你负责着多少家在你们家投放招聘信息的公司?她说接近200家吧, 像你们这样特别重要的有 大几十家。
我说,那每天这样走访,还要提供一些维护与建议等的服务,还是挺辛苦的。 她说她做这个已经三年多 了,习惯了。重要的客户差不多一个多月转一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起有变化,还是挺有价值的。
我这个时候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就说,你要接触这么多一线的HR,肯定是有些的,能不能帮我留意下,如果有你感觉工作很踏实靠谱的招聘专员,近期有换工作打算的,给我推荐一下呢。
对天发誓,我真是相对随意的说了这么一句。知道她有这些,但没有抱多大希望。
这个时候, 她从包里取出了记录本(这一点着实让我意外,也略微的郑重起来) ,她说,这个忙她确实可以帮的,要是推荐的话,肯定也是比较熟悉的、工作能力强的人,为了对他们负责,我能问您几个问题吗?
你猜我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你们猜她会问我什么问题?
我嘴角微微上扬,感觉她会问我这个岗位的薪资……
其实并没有,而且始终没有(哦?这倒是个意外……)。
她问的是, 王总是对现有的招聘专员不够满意,因此打算换吗 ?因为她平时的对接都是我的招聘专员,她这个问题反而让我有略微的紧张,甚至不好意思起来。我坦诚的说,主要是因为下半年想扩大团队规模,因为新增设了一条产品线,有机会可以标准化快速复制的。预见到招聘方面需要更多是和工作量,所以是想增加一个,同时有些竞争也有助于能力的切磋与提升。
她又问, 那么您对新的业务线规划呢 ?这个我就简要讲了一下我的规划(最近在面试也是招募这个业务线,因此已经很流畅的表达了),主要就是要新增3-4个销售团队,匹配1-2个客服团队。
然后 她从她专业的角度,给我按照的团队规模进行了拆分 ,根据现在投放招聘的电话量、简历数、面试数、入职率等进行分析,最终的结论是,按照我预期的,想要实现的话,增加一个岗位的不够的。
她泼了我冷水。却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时的我,就像一个孜孜不倦求学的学生,于是我抛出了我的问题—— 那么,我该怎么做呢,你有没有好的建议 ?
她很谦虚的说, 倒是有些方法,但也不一定解决所有的问题 。(虽然是这么明显的卖关子,你会在此刻结束这个话题吗?我说的是,你说说看)。PS:销售同志们,这个时候你敢卖关子吗?是不是马上竹筒倒豆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呢?
前面出现过的道具又出现了,是的,她的公文包。她拿出了几份资料,说咱们(这个咱们是不是加分项)可以从三个方面去强化和改进一下,于是从头部广告位增加曝光、开设专场招聘会、联系学校进行委派培养等分别讲解。我听的很认真,中间也在问关于效果与成本等的问题。
但我已经确信,她绝对不会在今天拿出合同(拿合同的时机,有机会我单独讲)。
果然,她说回去后会梳理一下我提出的问题,根据我的需求再作出一个系统的方案,发给我看一下。然后起身,第三次从包里掏东西(我都特别想知道她包里到底有多少宝贝了,不过好像不太合适,哈哈)。这次拿出的,是一张HR方面的公开课的邀请函,另外还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个带着公司LOGO的U型枕,很客气的说希望我能参加她们新增的培训板块的课程,提提意见,U型枕也是特意带给我的。
送走她,我看了一眼表,聊了45分钟,一场面试的时间,已经六点半了。于是想趁热把这个过程写下来。
她都不确定来公司走访会不会遇到我。
我原本打算就打个招呼,聊几分钟到下班点,然后开会。
我几乎每天都有接听到各种推销电话,却并没有耐心听下去。
今天,我却主动的,一步步的按照几乎经典的步骤,听一位销售完整的讲解了自己的产品,而且留下了合作的空间与机会。
回头看我标记的黑体字, 问问题,对于销售来讲,对于每一次沟通来讲,真的是太重要了。
爱问才会赢啊。
是的,我们 拿下了新浪爱问这个产品的山东总代 ,会通过问答营销+信息流的方式,在PC端与移动端,为客户高效精准引流。
我在组建的新的事业部,也将在下半年实现落地,急缺有互联网营销推广运营经验的销售、客服、管理者。省内的渠道开拓同步进行。
鱼钩与游艇的故事可能是的,招聘的故事是真的。
最后关于新浪爱问的彩蛋,也是真的。我们新公司,叫爱问慧赢,我相信爱问才会赢。
等我。
为什么天气预报说有雨却天气晴朗?
长期以来,气象预报员在分析讨论天气时,早就使用了“可能性达多少”这类概率的方法,由于在定性预报中无法确切地表述,只能把复杂的天气变化和降水的多种可能性简单地用“有”或“无”来表示,虽然比较直观明了,符合目前公众的心理需要,容易被公众所接受,但却掩盖了各种天气现象变化本身就具有随机性和天气预报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这一客观实际,也人为地扩大了误差。
访中北京市气象台丁副台长说: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有一个接受和消化的过程。使用概率天气预报,形式更加科学,预报结果更加客观,预报内涵更加丰富,因此更具参考价值。它是天气预报发展的一种进步,有一个接受和消化的过程也是必然的。
天气预报的“降水”是一个随机,概率为90%指明了“降水”这个随机发生的概率,我们知道:在一次试验中,概率为90%的也可能不出现,因此,“昨天没有下雨”并不说明“昨天的降水概率为90%”的天气预报是错误的。
案例分析美国心理学家做过一个实验
心理学案例分析
一、人怎会变成“狼”?
[现象实例] 历史记载,1920年在印度发现的8岁的狼孩卡玛拉(女性),其身体外形与人不同,特点是:四肢长得比一般人长,手长过膝,双脚的拇指也稍大,两腕肌肉发达;骨盆细而扁平,背骨发达而柔弱,但腰和膝关节萎缩而毫无柔韧性。她有明显的动物习性:吞食生肉,四肢爬行,喜暗怕光,白天总是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夜间则在院内、外四处游荡,凌晨1时到3时像狼似地嚎叫,给她穿衣服,她却粗野地把衣服撕掉。她目光炯炯,嗅觉敏锐,但不会说话,没有人的理性。
[心理点评] 人们不禁会问,这位8岁的女孩,她原来是人呀,怎不具人的禀性变成“狼”了呢?这一实例有力地说明了社会生活对人的心理发展的决定性意义。由于这位女孩自幼落到狼群中,由狼群喂养长大,有长达8年的时间在狼群中生活。虽然她有人的遗传素质,具有人的一切外貌特征、生理机构和感觉器官,确确实实是由人生育出来的,但她没有一般人的心理机能和理性思维能力。这是因为她自幼脱离了人的社会生活,虽然生下来就具备说话的神经机构,但没有同人们接触,没有同人们进行交往,所以不懂得人类的语言;虽然她有人的脑,以及各种感官神经机构,但没有在社会中生活,没有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熏染,没有得到正常的发展与训练,所以无法形成人的心理现象和精神世界。相反,由于她长期过着野兽的生活,在兽群的生活环境中,原有的那些人的神经机构发生了萎缩,身体的特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时间越长,其狼的习性就越多,这就是使人慢慢变成"狼"的原因。类似的猪、羊、熊孩也如此。可见,仅有人健全的脑,若离开人的社会生活环境,人的心理也不可能正常发展。狼孩卡玛拉被带回人群中生活后,经精心护理和培养,逐渐恢复了正常人的心理状态。
二、从“拾柴火”看性格模式
[现象实例] 在心理学的研究中,曾有人设计"拾柴火"的自然实验,实验对象是保育院的40个学生。实验是在冬天晚上进行的。实验者把湿柴放在附近的棚子里,而把干柴放在较远的山沟里,要求学生必须在晚上去拾柴生火取暖,自己则隐蔽在一旁观察孩子们的动静。冬天的黑夜是寒冷而可怕的,结果发现有的孩子是兴高烈地到山沟里去了;有的则边走边发出怨言;有的不敢走远,只是到附近的棚子里去取湿柴。后来实验者对他们讲了有关勇敢者的故事,于是到山沟里取柴的人渐渐多了。经过几个月的教育和观察,发现有20个孩子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此了解到孩子们的性格差异,有的勇敢主动,有的畏缩图方便;有的动摇,有的则是胆怯。而他们的性格是可以通过教育改变的。
[心理点评] 由以上实验可以看出孩子们对待冬天夜晚取柴以便烤火取暖这相同的客观现实,各人的态度不一样。有人不怕黑、不怕冷,高高兴兴地到山沟里去取干柴;有人虽然也去山沟,却嘟嘟嚷嚷不愿意;有的怕黑又怕冷,图方便就近取湿柴等等。可见每个孩子对待相同的事情会产生不同的态度,因而取的行为模式也不同。在心理学中将他们这些态度和行为称为性格特征。用科学术语说,性格是一个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稳定的心理特征。所谓对现实的态度,反映了人们追求什么,拒绝什么,表明人们活动的动机和方向。而行为方式即在其态度下与之相适应的行动,即指人们如何去追求他所要得到的事物,如何避免他所要拒绝的事物,并且这种态度是稳定的,行为方式也是习惯化了的行为模式。以上述试验为例,说某个孩子是勇敢的,不仅是他的态度,而且有其在寒冷的黑夜里到山沟去取柴的行动,而这又是经常性的、稳定的。所以恩格斯认为:一个人物的性格不仅表现他在做什么,而且表现他怎样做。人的性格是非常复杂的,其模式也各种各样。如何了解人们的性格特征,则可以从其对待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着手。
三、自信是成功的秘诀
[人物故事] 海伦·凯勒(1880-1962),美国女学者,生于亚拉巴马州的小镇塔斯康比亚,1岁半时突患急病,致其既盲又聋且哑。在如此难以想象的生命逆境中,她踏上了漫漫的人生旅途……人们说海伦是带着好学和自信的气质来到人间的,尽管命运对幼小的海伦是如此的不公,但在她的启蒙教师安妮·莎利文的帮助下,顽强的海伦学会了写,学会了说。小海伦曾自信地声明:"有朝一日,我要上大学读书!我要去哈佛大学!"这一天终于来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以特殊方式安排她入学考试。只见她用手在凸起的盲文上熟练地摸来摸去,然后用打字机回答问题。前后9个小时,各科全部通过,英文和德文得了优等成绩。4年后,海伦手捧羊皮纸证书,以优异的成绩从拉德克利夫学院毕业。海伦热爱生活,她一生致力于盲聋人的事业和教育事业,赢得了世界舆论的赞扬。她先后完成了《我生活的故
事》等14部著作,产生了世界范围的影响,她那自尊自信的品德,她那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被誉为人类永恒的骄傲。
[心理点评] 1岁半就又盲又聋且哑的海伦,若没有强烈的与命运挑战的勇气和信心,是不可能成长为受世人赞誉的学者的。人生会面对一个接一个的挑战,我们如何面对挑战?倘若自我毫不畏缩,知难而上,并且最终战而胜之,那么,自我将会更加完善和成熟。在挑战面前,首先要肯定自己,肯定就是力量,就是对自己充满信心;自信可以促使人自强不息,迎难而上,可以发掘深藏于内心的自我潜能。海伦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实证。海伦曾说,"信心是命运的主宰"。培养自信的气质十分重要。但自信并非天生的,它是在个人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发展的,认真地总结我们的长处和成功经历吧,让自信给我们力量去迎接人生的挑战,向海伦学习。
四、酸葡萄效应
[现象实例] 在伊索寓言中有个《狐狸与葡萄》的故事,说的是那狐狸本来是很想得到已经熟透了的葡萄的,它跳起来,未够高,又跳起来,再跳起来……想吃葡萄而又跳得不够高,,这也算是一种"挫折"或"心理压力"了,此时此刻那狐狸该怎么办呢?若是一个劲地跳下去,就是累死也还是跳不够那葡萄的高度。于是,那狐狸说:"反正这葡萄是酸的。''言外之意是反正那葡萄也不能吃,即使跳得够高,摘得到也还是"不能吃",这样,狐狸也就"心安理得"地走开,去寻找其他好吃的食物去了。
[心理点评] 寓言中的狐狸遇到"挫折"或"心理压力"时,取了一种"歪曲事实"的消极方法以取得自己的"心理平衡"。凭心而论,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被人打时口中或心中念一句"反正是儿子打老子",于是也就悠悠然忘却了皮肉之苦痛。人们不也常用"阿Q"精神来缓解自己的压力而获取"心理平衡"吗?无可否认,它们确实也有着实际的意义和作用,尤其是当人们认为自己对所面临的压力已经是无能为力的时候,也不妨用这种应付方式,以免走向极端。任何一种事物都会有正反两种意义,只要起到暂缓心理压力作用,使心理得以平衡,就有其实际意义,即"合理化"的酸葡萄效应。当然,我们不能总是停留在此,事后应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
五、理性情绪调节
[现象实例] 有一个笑话:一个老太太有两个女儿,一个开洗衣店,一个开伞店。老太太左右为难:晴天,担心开伞店的女儿的生意不好;阴天,担心开洗衣店的女儿的衣服晒不干。有一天,有人劝导,老太太你好福气,下雨天,你开伞店的女儿生意好,该高兴;天气好,你女儿的衣服干得快,也该高兴。对你来说,哪一天都是好日子呀。老太太想一想,也真是这样,心情顿觉好多了。
[心理点评] 人们的不良情绪有些确实是因为生活中的不利境遇所引起的,但也有些不良情绪是由于人们对事情的真实情况缺乏了解或认识有偏差而盲目地生长起来的。同一事物,由于出发点和认识的不同,心情就不同,以上事例正是如此。由于老太太未能全面合理地认识事物,而是单方面地、只从不利的悲观的一面看待问题,这种不合理信念导致了消极的情绪。若从积极的角度理性地分析问题,就能获得愉快体验。
六、“剥夺感觉”如何
[研究实例]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做了一个实验,他们将55名自愿被试者分别孤单一人地关闭在几乎隔音的暗室里。为了尽量剥夺感觉,被试者的手上套上长至肘部的棉手套,蒙上眼罩。他们的头套在一个U形枕头里以降低听觉刺激,同时空气调节器发出单调的声音,以限制听觉。这些被试者就这样没日没夜地躺在小床上,或者百般无聊地昏睡,或者胡思乱想,所有的人都感到难以忍受的痛苦,有的还产生幻想。4天以后对被放出来的被试进行了各种测验,发现他们的各种能力都受到损害。而他们要恢复正常状态,则需要1天左右的时间。心理学家在其他大学做了类似的剥夺感觉实验,其情形也是如此。
[心理点评] 感觉虽然是一种简单的心理活动,但却十分重要。首先,感觉向大脑提供了内外环境的信息。通过感觉人可以了解外界事物的各种属性,保证机体与环境的平衡。感觉是认识的开端,知识的源泉。而以上实验可以证明刺激和感觉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没有感觉的生活是不可忍受的。
七、善于“变通”的孙膑
[人物故事] 战国时期,孙膑初到魏国,魏王要考查一下他的本事。一天,魏王召集众臣,当面考查孙膑的智谋。
魏王对孙膑说:"你有什么办法让我从座位上下来吗?"
庞涓出谋说:"可在大王座位下边生起火来。"
魏王说:"不可取。"
孙膑捻捻胡须道:"大王坐在上边嘛,我是没有办法让大王下来的。"
魏王问:"那你怎么办?"
孙膑道:"如果大王在下边,我却有办法让大王坐上去。"
魏王得意洋洋地说:"那好,"就从座位上走了下来,"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办法让我坐上去。"
周围的群臣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也哄笑孙膑无能。忽然,孙膑却哈哈大笑起来,说:"我虽然无法让大王坐上去,却已经让大王从座位上下来了。"
这时,大家才恍然大悟,对孙膑的才华连连称赞。
[心理点评] 看了上面的故事,谁会不称赞孙膑的聪明呢?孙膑之所以聪明,这与他善于"变通"的思维品质分不开。在解决问题时,人们较多按常规去思考(即使魏王如何下来这一方面去思考)。而孙膑则能从"让魏王坐上去"反向思维,而巧妙地解决了问题,即能从另一个角度、另一个侧面去思考。这种思维具有发散性。
不少心理学家认为,发散思维与创造力有直接联系,因此,应有意识地培养、训练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即从思维的独创性、变通性、流畅性入手,逐渐养成学生多面向、多角度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习惯,使学生的学习更具创造性。
八、声调轶事
[名人趣事] 有一次,意大利著名的悲剧影星罗西应邀参加一个欢迎外宾的宴会。席间,许多客人要求他表演一段悲剧,于是他用意大利语念了一段"台词",尽管客人听不懂他的"台词"的内容,然而,他那动情的声调和表情,凄凉悲怆,不由使人流下同情的泪水。可一位意大利人却忍俊不禁,跑出厅外大笑不止。原来,这位悲剧明星念的根本不是什么台词,而是宴席桌上的菜单。
[心理点评] 这则轶事说明在人际关系中,说话声调本身的沟通作用。一个人的态度是友好还是充满敌意,是冷静还是激动,是诚恳还是虚……都可以从他的声调节奏、停顿等表现出来。俗语说:"听话听声,锣鼓听音。"我们在判断一个人说话的情绪和意图时,固然要听他"说什么",但更应该注意他"怎样说",即从他的声调高低、音量大小、抑扬顿挫及转折、停顿中领会其"言外之意",而这些就叫语言。同时还有那些发出来的无固定意义的呻吟、叹息、叫喊、哭泣、咳嗽等所谓的"类语言"。这些对语言的表达起到"补充"和协助作用。如"你真聪明"这句话,若运用了语言和类语言,它能加强或改变词语本身的含义,既可以表示赞扬,也可以表示讥讽,全靠语调和语气的不同。在人际交往中,请你正确使用语言,以期达到有效的沟通效果。
九、交往空间趣闻
[现象实例] 美国人类学家爱德·霍尔(E·hall)有一句名言:"空间也会说话。"他研究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空间需求。霍尔曾观察到一种有趣的情景:一个南美人与一个北美人在大厅的一端交谈,由于前者按照自己觉得最适宜的距离而不断向前靠,而后者也自然地保持着自己的个体空间而不断退后,当谈话结束时,两人已不知不觉地移到了约12米长的大厅的另一端。
[心理点评] 人们在交往中,相互距离的不同,也是一种沟通。我们在同他人交往时,相距的空间尽管是在无意中确定的,但也反映了一个同他人已有的关系或希望形成的关系。霍尔认为,互动时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不同,可以标志互动者相互了解的程度。他把距离分为四个区:亲密区、个人区、社会区和公众区。由于文化背景或民族差异,故个体需求的空间也不同。例如法国人与英国人交谈时,法国人总是保持较接近的距离,乃至呼吸也会喷到对方脸上,而英国人会感到很不习惯,步步退让,维持适合于自己的空间范围。以上实例出现的现象是因为北美人交谈的距离是相距一臂至1.2米,即在个人区之间,而南美人交谈则喜欢近一些,所以很容易闯入北美人的亲密区,因此就出现了一方"步步进逼",而另一方"连连后退"的有趣现象。
[案例1]
一位热情而热爱教育工作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学习及提供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环境。新学年开始了,他对教室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布置,教室内周围的墙上张贴了各种各样、生动有趣的图画,窗台上还摆上了花草、植物,使课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判断,它将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为什么?
[分析] 这位热情的教师出发点虽然很好,但事与愿违,反而产生分散学生注意,影响学生集中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画,室内的花草、植物这些新异的刺激物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尤其对低年级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转移到欣赏图画、花草植物上,而影响了专心听课。
[案例2]
教师在板书生字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与相异部分分别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写出来,目的是什么?符合什么规律?
[分析] 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使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
(1)符合知觉选择性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差别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知觉。
(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别形近字。
[案例3]
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教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别“买卖”两个字时说:“多了就卖,少了就买。”学生很快记住了这两个字。还有的学生把“干燥”写成“干躁”,把“急躁”写成“急燥”,老师就教学生记住:“干燥防失火,急躁必跺足。”从此以后,学生对这两个字再也不混淆了。这些教法有何心理学依据?
[分析] 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学会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案例4]
教师在检查学生知识掌握的情况时,其试卷为什么不单纯用选择和判断题,而常常求助于填空、问答题?
[分析] 选择和判断主要通过再认解答;填空、问答主要通过重现来解答。由于再认和重现的水平不同,人的再认记忆优于重现记忆,而且能再认的不一定重现。因此仅靠判断、选择难以说明记忆已达到牢固保持的程度,往往借助于问答、填空等题型。
[案例5]
在实际的教学中,有的教师对学生作业用“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你怎样看待这一现象?请运用记忆的有关规律加以分析。
[分析] 这种做法违背记忆规律,也是行之无效的。学生识记的效果和识记材料的性质和数量有关,在一定的时间不宜过多,否则,易引起学生过度的疲劳,降低记忆的效果,同时,“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易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和记忆的信心和主动性,对进一步学习制造一些心理障碍。
[案例6]
在课堂上,教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的回答是:“造房子,造仓库,造学校,铺路”;学生小明的回答是:“盖房子,盖花坛,打狗,敲钉”,请问小方和小明的回答如何?你更欣赏哪种回答?为什么?请根据思维的原理进行分析。
[分析] 小方回答砖头的用途都是沿着用作“建筑材料”这一方向发散出来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作建筑材料,还可作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关于刑法基本原则按一些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范围
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
[问题]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刑法的效力范围
李学沛,男,26岁,工人。王义勇,男,24岁,工人。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某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饮酒闹事,不仅不听从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世良。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藏身,并策划逃到第三国。由于在隐藏期间二人的财物被盗,王义勇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学沛隐身之处。其后,巴西警察将李、王二犯逮捕。
[问题]李、王的犯罪行为可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案例3:刑法的效力范围
]温源和,泰国籍。戴文,广东省广州市人。余锡宽,广东省台山县人。上述三人在泰国曾策划进行跨国活动。约定戴文负责接运毒品,经我国昆明、广州至深圳市出境。某年4月18日,戴文与余锡宽进入昆明市与从泰国到达的温源和会面后,共同约见了潜入昆明市的国外分子,商定在昆明市交接毒品的时间和地点。8月16日下午6时许,戴文和余锡宽在昆明市火车站外水果摊接收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22768克。温源和于当晚亦被抓获归案。
[问题]对本案行为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案例4:诉时效中断
刘某某,男,32岁,工人。刘某某于19年3月12日,以欺骗手段了一名患有的女青年。于1999年7月4日被捕后,刘又交待了其于1993年3月3日盗伐集体林木200株。
[问题]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还要追究?为什么?
案例5:刺伤便衣警察案
赖某,男,25岁,工人。 某在与他人打斗的过程之中,对便衣警察的行为误认为是对方帮凶的侵害行为,将其作为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对待而实行了
某日晚,赖某在自己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因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赖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后逃走。
[问题]对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并请说明理由。
案例6:负有特殊义务人不作为案
石某,男,35岁,工人。石某经常虐待妻子。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某走后服毒自杀。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救。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最后,邻居们强行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案例7:在期间又犯新罪
张某某,男,23岁。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
案例8:刑事责任年龄
魏春峰,男,15岁。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案例9: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
马某某,男,17岁。马某某在山上干活,见本乡林水村女孩段某某(13岁,身高1.62米)在挖野菜,便问段是哪个村的、姓名、年龄等。段谎称自己17岁。段问马的年龄及姓名,马说19岁,并谎称在县糕点厂工作。两人在闲谈时,马某某说要在本村给段介绍个对象,段同意,并且要给马某某介绍个对象,说:“像我这个样的行不行?”马说:“行。”几天后两人赶集相遇,彼此情趣相投,遂建立了恋爱关系。晚上两个人回马家住宿,并发生了关系。数日后,段得知父母寻找她,要马某某带她到外地躲藏。马某某即带段到其姨母家同居两夜,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后马又带段到其舅父家中同居。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奸*幼女罪,请说明理由。
案例10:运输毒品罪
田某某从楚雄到德宏做羊皮生意时与袁某某(另案处理)相识,袁某某要求田某某带一样东西到保山,田表示同意。袁某某把自己买的750克用塑料膜包成条状,使其减少气味,然后装入用毛巾缝的袋子里,指使田某某系在腰上。田某某问袁是什么东西,袁说:“别罗嗦!带到保山就行了。”田某某携带时隐隐约约闻到一点气味,但不知是什么。当他从德宏市乘汽车到保山经过红旗桥时被查获。
[问题]田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为什么?
案例11:故意罪
某日晚8时许,李剑、李军华、黄贱德等10人到某工厂寻衅滋事、调戏女工。当该厂厂长和工人前来制止时,李剑从同伙手中接过杀猪刀朝人群乱砍,致一工人面部受轻伤。李剑在逃跑途中,听到后面有人跑来,误以为是工厂的人追他,即转身朝来人的腹部刺了一刀,结果将紧随其后的同伙黄贱德刺死。
[问题]李剑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案例12:公安干警开枪案件
朱某,男,31岁,某县公安局干部。某日晚11时40分左右,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朱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朱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一面追,一面喊“站住”。当追到邻居丁家房屋后门附近,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问题]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应否负刑事责任?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
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
[问题]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案例14:手持误伤他人案
马某某手持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与其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轮放了一枪。谁知偏向上方,正中赵某的左眼,造成赵某左眼球被摘除。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案例15:毒蛇伤人案
杨某某与本村的庄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5人,给吕某某家砍木料。归途中,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条毒蛇。杨某某在明知是毒蛇的情况下,将其捉到手中。5人成纵队向前行走,杨某某走在最后,距他前边的庄某某仅l米。当庄某某弯腰拿起放在路边的衣服时,杨某某手中的毒蛇将其右腿咬伤,当即中毒肿大,不能行走,被人抬回家。庄某某经手术右腿截肢。
[问题]杨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上是何种心理态度?
案例16:意外
张某,男,26岁,司机。某日上午,张某驾驶小轿车开往长江边码头,车内乘坐供销社主任及其妻、女和其他亲属共5人。小车行至离江边29米的斜坡上时,总泵皮碗突然破裂,刹车失灵。张某踩了三下脚刹车。并立即拉了手闸刹车,均不能把车刹住,汽车遂俯冲落入长江,4人淹死,仅主任的女儿和张某被打捞得救。经技术鉴定,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系机械故障。
[问题]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还是意外?
案例17:不可抗力
王某某,男,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杨某某,男,23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往回走时,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住。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以防刺伤杨某某。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某的腹部,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 案例18:意外
沈某,男 33岁,汽车司机。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汽车才回来。”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问题]沈某对吴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案例19:犯罪的停止形态
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到该妇女家的目的是为了抢钱。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案例20:犯罪的停止形态
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沈某因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股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未能窃取柜中的现金。于是,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股,隐藏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股的李会计上班后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找到保险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
[问题]请分析沈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
答案
案例1
卞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罪,且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卞某某为报复他人,聚众斗殴,并在斗殴的过程中,使用菜刀乱刺,将被害人刺死。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根据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定罪处罚。卞某在用菜刀刺人时,主观故意不明确,对他人的死、伤均持放任态度,因此,对被害人死亡他应负(间接)故意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和第11条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均应适用我国刑法。卞某是一普通外国留学生,不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自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
我国刑法对李学沛、王义勇应当适用。李学沛、王义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李学沛、王义勇受雇于美国轮船,在轮船停泊巴西时,应当依照刑法第7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3
对本案三名行为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三行为人的行为有一部分是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我国刑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均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三名行为人预谋虽在国外,但实施的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温源和虽是外国人,但不属于刑法第11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亦应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4
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应当追究。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所应适用的法定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刘某某于1993年3月3日犯盗伐林木罪,依照19年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刘某某犯该罪的追诉时效本应为5年,即到1998年3月3日届满。但是在其所犯的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前,刘某于19年3月12日又实施了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前罪的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这样,刘某某盗伐林木罪的5年追诉时效应从19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19年7月4日仍在追诉期限内,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5
赖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理由是: (1)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想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赖伤害行为。事实上,便衣警察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赖某对想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2)赖某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是故意的。在本案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的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3)赖某没有认识到便衣警察的身份,主观上没有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故意,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案例6
石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态。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以阻止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竟不予以履行的行为。本案石某与其妻之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其妻生命垂危时,石某有义务积极予以救助。而石某非但不予救助。而且还不让邻居救助,最终导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犯
案例7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8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理由是: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9
马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奸*幼女罪。理由是:奸*幼女罪是指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行为。段某某虽然不满14周岁,但身高1.62米,又对马某某谎称自己17岁,根据双方当时的情况,马某某不能够知道段某的真实年龄,而缺乏奸*幼女罪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明知”,因而不能构成奸*幼女罪。
案例10
田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运输毒品罪。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运输毒品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又予以运输的行为。本案中,田某某受委托帮别人携带毒品,而他自己根本不知是毒品,主观上缺乏运输毒品犯罪的故意。因而不能构成犯罪。这种受蒙蔽而成为他人犯罪工具的情况,被利用者不能构成犯罪,而应当直接追究利用者的刑事责任。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实行犯。
案例11
李剑的行为构成故意罪。李剑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之中,被人追赶,便意图将追赶的人刺伤或者刺死。在实施行为的时候,他对追赶者是死是伤处于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结果定罪。本案中,李剑的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属于间接故意。至于李剑本想杀死追赶者却杀死了自己的同伙,属于犯罪对象错误,而罪的对象不属于构成要件的范围,对象错误不影响行为人犯罪的性质。
案例12
朱某对王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朱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开枪向人射击,意图伤害他人。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朱某对是否击中王某并无确切的把握,但击中与击不中都在其意志范围之内,即对击中王某,朱某主观上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对击中后王某是死是伤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朱某在开枪时,一无不法侵害的存在,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二别人形迹可疑就开枪射击,没有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因此,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13
对吴某某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处罚。因为:吴某某与其叔父发生纠纷,意图报复,手持木棒去打其叔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打击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至于他本意是打击其叔父而错误地击中其父亲,属于打击错误。这种打击错误,不能改变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案例14
马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马某某与被害打招呼并向其所骑的自行车轮子射击,说明马某某只是想和赵某开个玩笑,主观上没有伤害赵某的故意。马某某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伤害他人的后果,但是,自侍技术过关,认为可以避免结果的发生,但实际上并未能避免。这种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马某某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5
杨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对于毒蛇会咬人致人伤亡的事实,杨某某具有认识能力。在玩蛇时,他应当预见到自己玩蛇,若有不慎可能会发生蛇咬伤、咬死人的结果,但由于专心于玩耍,没有注意到这种危险性并未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以致于在庄某某弯腰时,毒蛇将其咬伤,导致右腿截肢的严重后果,杨某某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6
张某的行为属于意外。对于刹车失灵导致汽车坠入长江致人死亡,张某事先主观上没有预见。主观上没有预见危害结果的情形,在刑法理论上有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是意外。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他有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构成意外,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根据他的认识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他不可能预见到,即没有认识能力。本案中,张某驾车失灵,是因为汽车发生机械故障所引起的,张某对该故障的发生没有预见能力,因而属于意外
案例17
王某某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1)王某某在杨某某和他开玩笑时,已预见到了自己手中拿的刀子可能会伤及他人,便多次警告杨某某不要如此开玩笑,客观上也取了一定的措施,防止刀将人刺伤。但是由于杨某某的推动,王某某因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时将身后的赵某某刺伤,对王21某某来讲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致,是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不应负刑事责任。(2)杨某某明知王某某手拿剔骨刀可能会伤及他人,且在王某某一再提醒下,仍然搂住王某某向后推,在主观上符合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实际却发生了危害社会结果的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18
沈某对吴某的死亡不应负刑事责任。理由是:吴某当天在院内睡觉,没有任何人对沈某予以提醒,吴某在睡觉时,又用塑料布将自己从头至脚蒙起来,在天下小雨、晚上11点左右的漆黑天气的情况下,沈某没有发现睡在地上的吴某。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条件,沈某不可能预见。既然沈某对吴某睡在院中不可能预见,在倒车时将其轧死也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不应负刑事责任。
案例19
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
案例20
沈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盗窃罪的既遂是以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实际控制为标准的。如果仅仅是行为人控制了物品,但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尚未失去控制的,盗窃行为仍未达到既遂状态。对于保险柜这样的笨重物品,需要行为人搬出厂区,工厂才失去控制,犯罪人也才能最终取得控制。本案中,沈某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将之移至厂实验室,沈某并未取得财物的控制,工厂也尚未丧失对财物的控制。在此状态下被查获的,对沈某仍应以盗窃未遂处理。
案例21
曹某、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罪(未遂)。曹某、罗某主观上具有毒死刘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毒杀刘某的行为,但是由于二人对犯罪工具——毒药的效力有错误的认识,最终未能发生他们所希望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没有发生,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的。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对行为人均应按犯罪未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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