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十大环境问题是什么?

2.对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防治工作是否到位

3.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值区集中在哪个地区

4.近几年来中国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

5.我国城市环境问题有那些?

6.河南重工业不多,但河南雾霾较其他省比较严重,为什么?

7.关于环保手抄报内容环保手抄报内容资料

8.我国最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9.沙尘暴的资料和发生地区,国庆内回答

10.菏泽空气质量

中国十大环境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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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十大问题是指大气污染问题、 水环境污染问题、 垃圾处理问题、 土地荒漠化和沙灾问题、 水土流失问题、 旱灾和水灾问题、 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 WTO与环境问题、?三峡库区的环境问题、 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问题。

1、大气污染问题:

中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2011年中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高达1857万吨,烟尘1159万吨,工业粉尘1175万吨,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中国大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超过中国规定的标准。

中国47个重点城市中,约70%以上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不到中国规定的二级标准;参加环境统计的338个城市中,137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超过中国三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属于严重污染型城市。大气污染是中国第一大环境污染问题。

2、水环境污染问题:

中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然而,人们在科学进步的同时,依然在浪费水资源。

3、垃圾处理问题:

中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达8.2亿吨,综合利用率约46%。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亿吨,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不到10%。塑料包装物和农膜导致的白色污染已蔓延中国各地。

4、土地荒漠化和沙灾问题:

中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达8.2亿吨,综合利用率约46%。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亿吨,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不到10%。塑料包装物和农膜导致的白色污染已蔓延中国各地。

5、水土流失问题:

中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达8.2亿吨,综合利用率约46%。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亿吨,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不到10%。塑料包装物和农膜导致的白色污染已蔓延中国各地。

6、旱灾和水灾问题:

20世纪50年代中国年均受旱灾的农田为1.2亿亩,90年代上升为3.8亿亩。1972年黄河发生第一次断流,1985年后年年断流,1997年断流天数达227天。有关专家经调查推测:未来15年内中国将持续干旱,而长江流域的水灾发生频率却明显增加,500多年来,长江流域共发生的大洪水为53次,但近50年来,每三年就出现一次大涝,1998年的大洪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7、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破坏较严重的国家,高等植物中濒危或接近濒危的物种达4000-5000种,约占中国拥有的物种总数的 15%-20%,高于世界 10%-15% 的平均水平。在联合国《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公约》中列出的 640 种世界濒危物种中,中国有156种,约占总数的1/4。中国滥捕乱杀野生动物和大量捕食野生动物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屡禁不止。

8、三峡水库的环境问题:

三峡工程是中国正在实施的巨大的水利工程,该工程定于2003年开始发电。三峡建成后对地质环境、水资源环境、生态环境(涉及库区两岸和整个上游地区)的影响,以及如何有效防治库区污染是摆在三峡建设者面前的大课题,三峡工程已成为世界瞩目的环境问题。

在长江,鱼越来越少,还出现野生水生动物大量死亡的情况。

9、WTO 与 环境问题:

中国加入WTO将面临两方面新的环境问题。

一方面是国际上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中国的环境标准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中国的食品、机电、纺织、皮革、陶瓷、烟草、玩具、鞋业等行业的产品将在出口贸易中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市场对中国的矿产、石材、药用植物、农产品、畜牧产品的大量需求,可能会加重中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同时,中国可能成为国外污染密集型企业转移的地点和大量的国外工业废物"来料加工"的地点,这将极大地加重中国的环境问题。

10、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难降解的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开始显现。国际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其中确定的首批禁止使用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中国的环境介质中多有检出,中国是公约的签字国。

这类有机污染物具有转移到下一代体内,并在多年后显现其危害的特点,也被称为"环境激素"或"环境荷尔蒙",危害严重。这类有机污染物广泛存在于工农业和城市建设等使用的化学品之中。

扩展资料:

1、环境问题治理:

(1)环保工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健康需求,也就是使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生产生活。向这样的目标迈进,需要进一步明确环保工作指标,因为指标是目标的量化,完成指标才能实现目标。

环保工作指标可明确为: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土壤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功能区达标要求。环境质量指标达标是政府环保工作成效的最终考核评价指标,污染物排放削减率、企业排放达标率、污水处理率等是为实现环境质量达标而实施的过程控制指标。

(2)环保工作面临的最突出矛盾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把握好二者的平衡点。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长期难以得到根治,根源就在于没有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平衡点的问题作出明确和正确的回答,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上“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论”、“保护第一论”、“不可调和论”等观念严重制约了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包含定性、定量两方面,定性方面是产业结构和布局符合功能区定位,定量方面是排污总量、生态扰动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环境质量超标就要减排污染物,减排目标为环境质量达标;环境质量不超标就可适当增加污染物排放,增排的约束仍为环境质量达标。达标就是发展与保护在定量方面的平衡点。

2、全球10大环境问题:

(1)气候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生物多样性减少

(4)酸雨蔓延

(5)森林锐减

(6)土地荒漠化

(7)大气污染

(8)水体污染

(9)海洋污染?

(10)固体废物污染

百度百科 - 中国十大环境问题

对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防治工作是否到位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国务院制定考核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值区集中在哪个地区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近几年来中国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时间 ? 2005年11月13日)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事故产生的约100吨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由于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因而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哈尔滨市政府随即决定,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哈尔滨市的各大超市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抢购饮用水的场面。

2.河北白洋淀死鱼事件(时间 ?2006年2月和3月)

2006年2月和3月,素有“华北明珠”美誉的华北地区最大淡水湖泊白洋淀,接连出现大面积死鱼。调查结果显示,死鱼事件的主因是水体污染较重、水中溶解氧过低,最终造成鱼类窒息。

3.太湖水污染事件(时间 2007年5月)

市政府称是持续高热造成的,国家环保总局认为既是天灾也是人祸。民间普遍认为是政府为了经济业绩大量兴建排污严重的化工厂,却对太湖污染治理不力造成了今天的恶性事件,而政府的弄虚作假,使得太湖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有研究显示,无锡水污染事件主要是由于水源地附近蓝藻大量堆积,厌氧分解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NH3、硫醇、硫醚以及硫化氢等异味物质。

4.巢湖、滇池蓝藻暴发(?时间 ?2007年6月)

巢湖、滇池也不同程度地出现蓝藻。安徽巢湖西半湖出现了区域在5平方公里左右的大面积蓝藻,由于西半湖不作为饮用水源,所以对当地影响不大,但随着持续高温,巢湖东半湖也出现蓝藻。滇池也因连日天气闷热,蓝藻大量繁殖。在昆明滇池海埂一线的岸边,湖水如绿油漆一般,并伴随着阵阵腥臭。太湖、巢湖、滇池蓝藻的连续爆发,为“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敲响了警钟。

5.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时间 ?2008年6月)

2008年6月,环保部门发现阳宗海水体中砷含量出现异常之后,立即 展开了调查。在发现阳宗海水质中砷含量超过饮用水标准含量0.1倍后,立即要求停止以阳宗海作为饮用水水源地。

6.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时间 ?2012年1月15日)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拉浪水电站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被网络曝光,龙江河宜州市拉浪乡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超标80倍。时间正值农历龙年春节,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使得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遭到严重威胁。当地政府积极展开治污工作,以求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参考资料:

环境污染百度百科

我国城市环境问题有那些?

一、空气污染。

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类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仍为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烟尘。

二、水域污染。

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我国城市及其附近河流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三、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我国城市固体废物污染包括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四、噪声污染。

。产业革命以来,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给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强的噪声。我国多数城市的噪声处于中等污染程度。

五、土壤污染。

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进而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称为土壤污染。土壤的污染源包括烂施化肥农药,工业废水和废渣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等。

百度百科-城市环境污染

河南重工业不多,但河南雾霾较其他省比较严重,为什么?

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雾霾常见于城市。中国不少地区将雾并入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现象进行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河南作为农业大省,雾霾却较其他省比较严重原因如下:

首先是地理位置原因。河南东接安徽、山东,北接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河南正处于中原腹地,与其相邻的各省份污染均较为严重,河南处在正中间,避免不了污染严重,雾霾汇聚。

其次是河南为农业大省,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欠发达,产业结构偏重,森林覆盖面积较小,有效抵抗雾霾的办法少。

再者说河南多处种植农作物小麦,在秋收之后,留下了小麦秸秆处理起来费钱费力,因此多数农民在秋收之后就会将遗落在天地中的小麦秸秆就地焚烧,认为这种做法省时省力,还能给土地施肥,很少考虑秸秆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因此一到秋收的季节,河南的空气质量就会在原本较差的基础上变得更差,形成更加严重的雾霾污染。汽车尾气排放也是形成雾霾的原因之一。

同时由于河南较为落后,企业对环境保护不重视,为减少成本缺乏环保技术方面研发,企业缺少环保有效手段,同时政府对环保方面惩罚力度较低,污染成本较小。导致企业对环境保护方面并不上心。

最后由于河南发展较其他省市而言略落后,很多百姓的教育水平跟不上,导致环保意识差,同时环保相关知识了解少,对环境污染后造成的灾害,如:泥石流、雾霾、土地沙漠化等,没有清楚的认识,造成了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导致河南雾霾较其他省份严重。

关于环保手抄报内容环保手抄报内容资料

1、绿色环保

先如今环保已经成为了我们必做的事,因为现在地球上的环境正受到威胁。

现在,我们知道地球已经开始变暖,寒冷地方的冰已经开始融化,变成的水使水平面越来越高,让许多沿海的.国家被淹没。更多的土地沙漠化,天灾不断来袭,使我们的生活不再那么无忧无虑。

首先,我们必须从身边做起。

大片森林被不断砍伐,汽车尾气不断排放?这些首先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因为这些让我们“不敢呼吸”。所以,这些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少开车,多骑自行车,而且,骑自行车也很有益身体健康!。可虽然一直这样说,而且说了也不只一次,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车在路上呢?所以,这个方法实在,有点不实用。

最简单的就是种树了,树是人类的好朋友,他们能帮助人类许多事,比如净化空气啦,等等。所以,多种树,这个方法很实用!

2、中国20余城市空气出现中度污染

北京、天津、太原、洛阳、西安、唐山、保定、廊坊、兰州、咸阳等地空气11日出现中到重度污染过程,影响范围波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直辖市、自治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有关专家分析认为,11日至13日,中国京津冀区域中南部可能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预测影响城市包括北京,河北石家庄、保定、唐山,山东菏泽,山西太原、晋中等城市。

监测显示,11日8时,甘肃兰州、陕西咸阳、宁夏中卫空气严重污染,其中兰州空气质量指数达到或超过500。河北唐山、保定、廊坊,甘肃庆阳、新疆喀什地区空气重度污染。北京、天津、沧州、太原、洛阳、安阳、泰安、西安、延安、平凉等20个城市空气中度污染。石家庄、烟台、威海、蓬莱、日照、乐山、宝鸡、呼和浩特、鞍山、辽阳、库尔勒等40多个城市空气轻度污染。

3、近期雾霾因何横扫北方6省?

受大范围静稳、大雾天气的影响,我国东北、华北和华东地区多地近期相继出现重污染天气。从哈尔滨开始,沿哈大线向西南偏南方向传输,直至山东半岛、江苏和安徽北部,波及6个省区30多个城市,跨越1600多公里,多个城市“爆表”,污染程度重、影响范围广。

为弄清污染成因,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了会商会议,专家分析认为,此轮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的主因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过大,其中燃煤采暖、工业和机动车排放是“元凶”。此外,不利的气象条件是重要诱因。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研究员介绍说,东北地区冬季发生的大范围极重污染天气过程已经连续出现了4年。此次东北、华东地区大范围的污染过程,始于11月3日-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绥化和大庆一带,重污染主要源于当地冬季燃煤采暖和生物质燃烧排放,是导致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的“元凶”。5日下午,受东北方向气流影响,污染气团向西南偏南方向持续传输,经长春、沈阳至大连一线,跨过渤海湾到达山东半岛,并在6日上午影响到江苏和安徽北部地区。污染气团的长距离传输,叠加本地的燃煤、工业和机动车排放贡献,是吉林、辽宁、山东、江苏和安徽等地多个城市出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的原因,部分城市PM2.5浓度受污染气团传输的影响可能高达30-50%。

我国最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具体如下:

2015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6起,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6起事件分别是:3月24日,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仓库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月16日,安徽海容电源动力有限公司厂房化成工序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月17日,合铜黄高速庐江段交通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月27日,沪渝高速顺安服务区交通事故盐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月2日,铜陵县320国道九榔河大桥交通事故硫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月8日,合武高速金寨段交通事故苯乙烯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2014年4月23日4时,湖北省汉江武汉段入境断面出现氨氮浓度超标情况。23日16时30分起,武汉市的白鹤嘴水厂、余氏墩水厂、国棉水厂因出厂水质氨氮超标,先后停止供水。

2002年9月11日,贵州都匀坝固镇多杰村上游一个铅锌矿尾渣大坝崩塌,上千立方米矿渣从悬崖上直泻而下,注入山脚的范家河,沿岸被尾渣浸泡过的树木枯死,良田被矿渣掩埋,粉末状铅锌尾渣与河水混合成的黏稠泥浆经范家河径直排入清水江。事发后,下游二十多公里的清水江依然一片浑浊,人畜一时饮水困难。

云南南盘江水污染事件

2002年10月,云南省南盘江柴石滩以上河段突发严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吨鱼类死亡,下游柴石滩水库3亿多立方米水体受污染。因南盘江沿岸人口稠密,工农业生产集中,是云南经济较发达的区域之一,此次水污染事件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且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03年

三门峡水库泄出“一库污水”

2003年,因三门峡大坝上游一些企业的工业污水排放和黄河附近城镇的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加,黄河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污染,三门峡水库泄水呈“酱油色”,水质恶化为V类,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库污水”。三门峡市区虽紧邻黄河,但市民不得不花钱购买从附近山上运来的山泉水,“守着黄河买水吃”成为三门峡市一大奇观。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导致沱江江水变黄变臭,氨氮超标竟达50倍之多。污染发生后,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左右。沿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影响百万群众,当地纯净水被抢购一空,当地政府从宜宾、成都调集消防车送水,依然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用水。为缓解灾情,还从都江堰、三岔湖紧急调水稀释2000吨氨氮,但为时已晚。据专家当时测算,沱江被破坏的生态至少需要5年时间来恢复。

河南濮阳喝不上“放心水”

自2004年10月以来,河南省濮阳市黄河取水口发生持续4个多月的水污染事件,城区四十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濮阳市被迫启用备用地下水源。据调查,自1997年以来,濮阳市黄河取水口已连续多年遭受污染,城市饮用水源每年约有4至5个月受污染影响。

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

2004年12月下旬,由于一些造纸企业向四川乐山市青衣江偷偷排放大量工业污水,导致水面出现大量白色泡沫,并散发出一阵阵刺鼻的碱味。青衣江本是乐山市近四十万市民的饮用水源,但水质严重污染后,周边的自来水公司因生产达标饮用水的难度加大而濒临停产,当地市民面临断水危机。

2005年

重庆綦江水污染事件

从2005年1月3日起,因取水点被上游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所污染,导致水厂停止供水,重庆綦江古南街道桥河片区近3万居民断水两天,綦江齿轮厂也因此暂停生产。

浙江嘉兴遭遇污染性缺水危机

2005年3月中旬,浙江省嘉兴市街头出现了各类节水宣传品,要求居民们用淘米水洗菜,用洗衣水擦地,或者在抽水马桶水箱里放砖头以节约冲水量。该市居民的用水价格也从每吨1.65元涨至1.9元。调查表明,尽管嘉兴河网密集,是闻名天下的“水乡”,但因上游的过境水污染,嘉兴达标的可用水十分缺乏。

黄河水沦为“农业之害”

2005年,黄河流域一些地区的农作物出现减产甚至绝收,原因是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的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工业企业林立,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大量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引支渠,导致黄河沿岸部分灌溉面积近似于污水灌溉,黄河水沦为“农业之害”。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污染物流入松花江,导致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吉林省松原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先后停水多日。顺流而下的污染甚至威胁到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造成严重的国际负面影响。此次事件还暴露出信息不公开、危机处理能力不足等弊端,如哈尔滨曾出现谣言四起、抢购饮用水等恐慌场面。

事后,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对12名事故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为此辞职。5年间,国家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

广东北江镉污染事故

2005年12月15日,广东北江韶关段出现严重镉污染,高桥断面检测到镉浓度超标12倍多。北江是珠江三大支流之一,也是广东各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因韶关地处北江上游,此次污染直接威胁下游近千万群众的饮水安全和成千上万企业的正常用水,部分城市自来水供应停止。经调查,事故起因是韶关冶炼厂设备检修期间违法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

2006年

河北白洋淀死鱼事件

2006年2月和3月,素有“华北明珠”美誉的华北地区最大淡水湖泊白洋淀,接连出现大面积死鱼。调查结果显示,死鱼事件的主因是水体污染较重、水中溶解氧过低,最终造成鱼类窒息。据统计,河北任丘市所属9.6万亩水域受到污染,水色发黑,有臭味,网箱中养殖鱼类全部死亡,淀中漂浮着大量死亡的野生鱼类,部分水草发黑枯死。

吉林忙牛河水污染事件

2006年8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忙牛河附近发生化工污染。经现场勘察,发现部分水质呈红色,并伴有少量泡沫,污染物为二甲基苯胺,并形成长约5公里的污染带。经调查,此次事故系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忙牛河中人为排放化工废水所致。

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经调查,造成此次污染的祸首是上游3家化工厂,因日常性排放工业污水,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四川泸州电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06年11月15日,四川泸州川南电厂工程施工单位在污水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开始燃油系统安装调试,造成柴油泄漏混入冷却水管道并排入长江。当天,该企业报告进入长江的柴油为0.38吨,经环保部门督查,次日再报进入长江的柴油实为16.945吨。这起事故导致泸州市城区停水,并进入重庆境内形成跨界污染。

事后,国家环保总局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被处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以扣减奖金、撤销职务等处罚。2007年5月15日前,四川环保局暂停审批沪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外所有新建项目。

2007年

太湖、巢湖、滇池爆发蓝藻危机

从2007年5月29日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原因是作为当地饮用水源的太湖出现了大面积蓝藻,这个年年侵扰太湖的“常客”,这一年来得更早、更凶。小小蓝藻一夜间打乱了数百万无锡市民的正常生活,超市内的纯净水被抢购一空,街头零售的桶装纯净水也价格猛涨。

进入6月份,巢湖、滇池也出现蓝藻。安徽巢湖西半湖出现了5平方公里左右的大面积蓝藻,随着持续高温,巢湖东半湖也出现蓝藻,威胁当地饮水安全。云南昆明滇池也因连日天气闷热,蓝藻大量繁殖。在滇池海埂一线的岸边,湖水如绿油漆一般,并伴有阵阵腥臭。

江苏沭阳水污染事件

2007年7月2日下午3时,江苏沭阳县地面水厂发现,短时间内,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流出现明显异味。经检测,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为每升28毫克左右,远远超出国家取水口水质标准。由于被污染的水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标准,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20万人口用水受到影响,整个沭阳县城停水超过40小时。

2008年

广州白水村“毒水”事件

2008年3月2日,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村41名村民在自家或在饭馆吃过饭后,不约而同出现了呕吐、胸闷、手指发黑及抽筋等中毒症状,被陆续送往医院救治。据调查,此次污染的原因是白沙村里一私营小厂使用亚硝酸盐不当,污染了该厂擅自开挖的位于厂区内的水井,而该水井的抽水管和自来水管非法私自接驳,又导致自来水污染。

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2008年6月以来,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被测出水体中的砷浓度严重超出饮用水安全标准,直接危及两万人的饮水安全。从7月8日起,沿湖周边民众及企业全面停止从中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9月12日,云南省政府决定对阳宗海实施“三禁”,即禁止饮用、禁止游泳、禁止捕捞水生产品。并决定采取措施查处污染企业,启动综合治污措施,争取用3年左右使阳宗海水质恢复正常。

因这起污染事件,云南省对26名政府工作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其中12人予以免职处分。为强化环境执法,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保护分局,这一机构设置在全国尚属首次。

2009年

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

2009年2月20日,因自来水水源受到酚类化合物污染,江苏盐城市大面积断水近67小时,20万市民生活受到影响,占该市市区人口的五分之二。据调查,制造这起污染事件的竟是被评为当地标兵企业的盐城市标新化工厂,该厂为减少治污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了30吨化工废水,最终污染了水源地。事后,该厂两名负责人因“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10年和6年有期徒刑,这也是我国首次以这一罪名对环境污染事件作出刑事处罚。

山东沂南砷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东沂南县亿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获批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阿散酸,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废水存放在一处蓄意隐藏的污水池中。7月20日、23日深夜,趁当地降雨,该公司用水泵将含砷量超标2.7254万倍的废水排放到涑河中,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事后,三名涉案负责人被分别判刑,并被判共同赔偿国家3714万元的经济损失。

陕西汉阴尾矿库塌陷事故

2009年8月29日、30日,陕西汉阴县黄龙金矿尾矿库排洪涵洞尾部相继发生两处塌陷,约八千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险情导致尾矿库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与其通过涵洞相连的观音河水库水质,而后者是汉阴县城老城区自来水的主要水源地。

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

2003年,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长沙湘和化工厂,次年4月,该厂未经审批建设了1条炼铟生产线,并长期排放工业废物,在周边形成了大面积的镉污染,进而导致植被大片枯死,部分村民因体内镉超标出现头晕、胸闷、关节疼痛等症状,两名村民因此死亡。2009年7月29日、30日,当地上千名村民因不堪污染之害,围堵镇政府、派出所。事后,与制造污染有关的企业负责人、政府官员等受到刑事追究、停职等处理。

多地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件

2009年8月,陕西凤翔县接受检测的1016名儿童中,共查出851名儿童血铅超标,进而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随后,湖南武冈市被查出1354名儿童血铅超标,福建上杭县被查出121名儿童血铅超标。12月下旬,广东清远市数十名儿童也被集体查出铅中毒。经调查,这些铅中毒事件均与当地企业的污染排放有关,重金属污染问题由此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有色金属之乡”饮水告急

2009年有调查报告披露,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的湖南,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多分布于湘江流域,由此导致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多年以来,湖南的汞、镉、铬、铅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一位,砷、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COD)的排放量居全国前列。湘江流域鱼类大幅减少,数以千亩的农田无法耕种,相当地域的鱼类、粮食、蔬菜不能食用,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2010年

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事故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严重污染,当地渔民的数百万公斤网箱养殖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187.71万元人民币。但紫金矿业却将这起污染事故隐瞒9天才进行公告,并因应急处置不力,导致7月16日再次发生污水渗透。9月21日,位于茂名市的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还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发后,当地多名官员被停职检查或责令辞职,相关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8日,福建省环保局对紫金矿业作出罚款956.31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创下对污染企业的最高罚款纪录。

大连新港原油泄漏事件

2010年7月16日下午,大连新港一艘利比里亚籍30万吨级的油轮在卸油附加添加剂时,导致陆地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并引起旁边5个同样为10万立方米的油罐泄漏。直到7月22日,泄漏才被基本堵死。据测算,此次事故至少污染了附近50平方公里的海域。

松花江化工桶事件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两家化工企业的仓库被洪水冲毁,7138只物料桶被冲入温德河,随后进入松花江。桶装原料主要为三甲基一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污染带长5公里。为防止危机扩大,沿岸出动上万人拦截,城市供水管道被切断,几乎是5年前吉林石化爆炸的翻版。

河南铬废料堆积成城市毒瘤

2010年10月25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兴建了一批化工企业,并留下了六百多万吨废料铬渣,成堆存放在二十多个城市的周边,成为“城市毒瘤”。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因这些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防渗措施,经过几十年的雨水冲淋、渗透,已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扩散源。

2011年

血铅超标事件频发不止

2009年、2010年多地曝出的血铅超标事件,在2012年继续蔓延。1月,安徽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检测出228名儿童血铅超标;3月,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检测出172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53人。浙江湖州市德清新市的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被曝造成332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99人;5月,广东省紫金县的三威电池有限公司被曝造成136人血铅超标,其中达到铅中毒判定标准的59人;9月,上海康桥地区25名儿童被测出血铅超标。

导致上述血铅超标的污染源,几乎全是蓄电池企业。环境保护部2011年3月对388家铅蓄电池企业进行督察发现,大多数中小企业存在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为此对铅蓄电池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其中因德清血铅事件,对湖州市实施全面区域限批。

渤海蓬莱油田溢油事故

2011年6月4日,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合作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截至12月29日,这起事故已造成渤海6200平方公里海水受污染,大约相当于渤海面积的7%,其中大部分海域水质由原一类沦为四类,所波及地区的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河北、辽宁两地大批渔民和养殖户损失惨重。

事故发生后,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全、推诿卸责、处置不力等等而饱受舆论批评,索赔工作进展艰难,直到次年才有所突破,其中,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4月27日宣布,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将支付总计16.83亿元的赔偿款,此数额创下了我国生态索赔的最高纪录。

哈药总厂陷“污染门”

2011年6月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长期违规排污:工厂周边废气排放严重超标,恶臭难闻;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没有完全启动,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河水变色;大量废渣要么不分地点简单焚烧,要么直接倾倒在河沟边上。对药厂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且这种“水陆空”立体式排污已非一日,周边居民曾多年投诉,但哈药总厂始终不愿投资解决问题。

浙江杭州水源污染事件

2011年6月5日上午,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居民发现自来水有异味,当地水厂取水时也发现水体飘出一股类似松香水、油漆的气味。经检测,被污染的水体中出现了10种左右挥发性的苯烯类有机物质,污染源则来自青山湖附近的一个工业园区。因这起污染事件,当地部分地区停止供水。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

2011年8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将5222.38吨重毒化工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珠江源头南盘江附近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并对周围农村及山区留下长期的生态风险。

苹果公司中国代工厂被指污染环境

2011年9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36家环保组织发布题为《苹果的另一面》的调查报告,披露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的27家疑似供应商存在严重环境问题。随后,环保组织与苹果公司展开了一系列关于净化产业链的谈判。该年10月,苹果中国江苏代工厂因污染环境被勒令停产整顿。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国际大品牌环保责任的讨论。

甘肃徽县血镉超标事件

2011年10月23日,地处甘肃徽县的宝徽集团锌冶公司一名职工体检时查出体内血镉异常。随后对该公司869名职工的体检结果显示,共有266人血镉超标,71人住院治疗。经调查,该公司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员工血铬异常的主要原因,相关责任人为此受到处理。

江西铜业排污祸及下游

2011年12月,江西铜业在江西德兴市下属的多家矿山公司被曝常年排污乐安河,祸及下游乐平市9个乡镇四十多万群众。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显示,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上游有色矿山企业每年向乐安河流域排放六千多万吨“三废”污水,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达二十余种。由此造成9269亩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当地民众重金属中毒病症和奇异怪病时有发生。而相关企业根据协议作出的赔偿金额,平均每年每人不足一元。

2012年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2012年1月15日,因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违法排放工业污水,广西龙江河突发严重镉污染,水中的镉含量约20吨,污染团顺江而下,污染河段长达约三百公里,并于1月26日进入下游的柳州,引发举国关注的“柳州保卫战”。这起污染事件对龙江河沿岸众多渔民和柳州三百多万市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截至2月2日,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而柳州市则一度出现市民抢购矿泉水情况。事发后,肇事企业的10名责任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

江苏镇江水污染事件

2012年2月3日中午开始,江苏镇江市自来水出现异味,镇江自来水公司最初的解释是“加大了自来水中氯气的投放量”,但其后两天,镇江发生了抢购饮用水风波。2月7日,镇江市政府承认:水源水受到苯酚污染是造成异味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曾停靠镇江的韩国籍“格洛里亚”号货轮有排放污染源的重大嫌疑。3月,镇江市自来水公司正式向法院起诉该货轮。

沙尘暴的资料和发生地区,国庆内回答

一、沙尘来源及其路径

沙尘暴天气主要发生在春末夏初季节,这是由于冬春季干旱区降水甚少, 地表异常干燥松散, 抗风蚀能力很弱, 在有大风刮过时, 就会将大量沙尘卷入空中, 形成沙尘

沙尘暴

暴天气。

从全球范围来看, 沙尘暴天气多发生在内陆沙漠地区, 源地主要有非洲的撒哈拉沙漠, 北美中西部和澳大利亚也是沙尘暴天气的源地之一。1933一1937年由于严重干旱, 在北美中西部就产生过著名的碗状沙尘暴。亚洲沙尘暴活动中心主要在约旦沙漠、巴格达与海湾北部沿岸之间的下美索不达米亚、阿巴斯附近的伊朗南部海滨, 稗路支到阿富汗北部的平原地带。前苏联的中亚地区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及土库曼斯坦都是沙尘暴频繁(≥15/年)影响区, 但其中心在里海与咸海之间沙质平原及阿姆河一带。

我国西北地区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 也是沙尘暴频繁发生的地区, 主要源地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和毛乌素沙漠等。

从1999年到2002年春季,我国境内共发生53次( 1999年9次,2000年14次,2001年18次,2002年12次)沙尘天气,其中有33次起源于蒙古国中南部戈壁地区,换句话说,就是每年肆虐我国的沙尘,约有六成来自境外。这是7月2日,中国气象局副局长李黄向媒体公布的研究结果。他说,2002年春季,我国北方共出现了12次沙尘天气过程。具有出现时段集中、发生强度大、影响范围广等3个特点。影响我国的沙尘天气源地,可分为境外和境内两种。分析表明:三分之二的沙尘天气起源于蒙古国南部地区,在途经我国北方时得到沙尘物质的补充而加强;境内沙源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发生在中亚 (哈萨克斯坦)的沙尘天气,不可能影响我国西北地区东部乃至华北地区。新疆南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我国境内的沙尘天气高发区,但一般不会影响到西北地区东部和华北地区。我国的沙尘天气路径可分为西北路径、偏西路径和偏北路径:西北1路路径,沙尘天气一般起源于蒙古高原中西部或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高原,主要影响我国西北、华北;西北2路路径,沙尘天气起源于蒙古国南部或内蒙古中西部,主要影响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北部、东北大部;偏西路径,沙尘天气起源于蒙古国西南部或南部的戈壁地区、内蒙古西部的沙漠地区,主要影响我国西北、华北;偏北路径,沙尘天气一般起源于蒙古国乌兰巴托以南的广大地区,主要影响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大部和东北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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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我国的大风沙尘天气

经统计,60年代特大沙尘暴在我国发生过8次,70年代发生过13次,80年代发生过14次,而90年代至今已发生过20多次,并且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造成的损失愈来愈重。现将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的几次主要大风和沙尘暴天气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1993年:4月至5月上旬,北方多次出现大风天气。4月19日至5月8日,甘肃、宁夏、内蒙古相继遭大风和沙尘暴袭击。其中5月5日至6日,一场特大沙尘暴袭击了新疆东部、甘肃河西、宁夏大部、内蒙古西部地区,造成严重损失。1994年:4月6日开始,从蒙古国和我国内蒙古西部刮起大风,北部沙漠戈壁的沙尘随风而起,飘浮到河西走廊上空,漫天黄土持续数日。1995年:11月7日,山东40多个县(市)遭受暴风袭击,35人死亡,121人失踪,3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亿多元。1996年:5月29日至30日,自1965年以来最严重的强沙尘暴袭掠河西走廊西部,黑风骤起,天地闭合,沙尘弥漫,树木轰然倒下,人们呼吸困难,遭受破坏最严重的酒泉地区直接经济损失达两亿多元。1998年:4月5日,内蒙古的中西部、宁夏的西南部、甘肃的河西走廊一带遭受了强沙尘暴的袭击,影响范围很广,波及北京、济南、南京、杭州等地。4月19日,新疆北部和东部吐鄯托盆地遭瞬间风力达12级的大风袭击,部分地区同时伴有沙尘。这次特大风灾造成大量财产损失,有6人死亡、44人失踪、256人受伤。5月19日凌晨,新疆北部地区突遭狂风袭击,阿拉山口、塔城等风口地区风力达9至10级,瞬间风速达每秒32米,其他地区风力普遍达到6至7级。狂风刮倒大树,部分地段电力线路被刮断。1999年:4月3日至4日,呼和浩特地区接连两天发生持续大风及沙尘暴天气。这次沙尘暴的范围从内蒙古自治区的西部地区一直到东部的通辽市南部,瞬时风速为每秒16米。伊克昭盟达拉特旗风力最高达到10级。2000年:3月22日至23日,内蒙古自治区出现大面积沙尘暴天气,部分沙尘被大风携至北京上空,加重了扬沙的程度。3月27日,沙尘暴又一次袭击北京城,局部地区瞬时风力达到8至9级。正在安翔里小区一座两层楼楼顶施工的7名工人被大风刮下,两人当场死亡。一些广告牌被大风刮倒,砸伤行人,砸坏车辆。2002年:3月18日到21日,20世纪90年代以来范围最大、强度最强、影响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沙尘天气过程袭击了我国北方14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地,影响人口达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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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是沙尘暴?

沙尘暴 (sand duststorm) 是沙暴 (sandstorm) 和尘暴 (duststorm) 两者兼有的总称,是指强风把地面大量沙尘物质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混浊,水平能见

沙尘暴

度小于 1km 的严重风沙天气现象。其中沙暴系指大风把大量沙粒吹入近地层所形成的挟沙风暴;尘暴则是大风把大量尘埃及其它细粒物质卷入高空所形成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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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沙尘天气概念、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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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尘天气概念:

沙尘天气分为浮尘、扬沙、沙尘暴和强沙尘暴四类。

浮尘:尘土、细沙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气现象;

扬沙: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相当混浊,水平能见度在1公里至1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强沙尘暴:大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模糊不清,浑浊不堪,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现象。

澳大利亚沙尘暴卫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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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沙尘天气过程分类

沙尘天气过程分为四类:浮尘天气过程、扬沙天气过程、沙尘暴天气过程和强沙尘暴天气过程。

浮尘天气过程: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5个或5个以上国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浮尘天气;

扬沙天气过程: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5个或5个以上国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扬沙天气;

沙尘暴天气过程: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3个或3个以上国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沙尘暴天气;

强沙尘暴天气过程: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3个或3个以上国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强沙尘暴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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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沙尘暴天气成因及物理机制

沙尘暴天气成因

有利于产生大风或强风的天气形势,有利的沙、尘源分布和有利的空气不稳定条件是沙尘暴或强沙尘暴形成的主要原因。强风是沙尘暴产生的动力,沙、尘源是沙尘暴物质基础,不稳定的热力条件是利于风力加大、强对流发展,从而夹带更多的沙尘,并卷扬得更高。

除此之外,前期干旱少雨,天气变暖,气温回升,是沙尘暴形成的特殊的天气气候背景;地面冷锋前对流单体发展成云团或飑线是有利于沙尘暴发展并加强的中小尺度系统;有利于风速加大的地形条件即狭管作用,是沙尘暴形成的有利条件之一。

沙尘暴形成的物理机制

在极有利的大尺度环境、高空干冷急流和强垂直风速、风向切变及热力不稳定层结条件下,引起锋区附近中小尺度系统生成、发展,加剧了锋区前后的气压、温度梯度,形成了锋区前后的巨大压温梯度。在动量下传和梯度偏差风的共同作用下,使近地层风速陡升,掀起地表沙尘,形成沙尘暴或强沙尘暴天气。

沙尘暴主要危害方式

⑴ 强风:携带细沙粉尘的强风摧毁建筑物及公用设施,造成人畜伤亡。

⑵ 沙埋:以风沙流的方式造成农田、渠道、村舍、铁路、草场等被大量流沙掩埋,尤其是对交通运输造成严重威胁。

⑶ 土壤风蚀:每次沙尘暴的沙尘源和影响区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风蚀危害,风蚀深度可达1~10厘米。据估计,我国每年由沙尘暴产生的土壤细粒物质流失高达106~107 吨,其中绝大部分粒径在10微米以下,对源区农田和草场的土地生产力造成严重破坏。

⑷ 大气污染:在沙尘暴源地和影响区,大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TSP)增加,大气污染加剧。以1993年“5.5”特强沙尘暴为例,甘肃省金昌市的室外空气的TSP浓度达到1016 mg/m3,室内为80 mg/m3,超过国家标准的40倍。2000年3—4月,北京地区受沙尘暴的影响,空气污染指数达到4级以上的有10天,同时影响到我国东部许多城市。3月24—30日,包括南京、杭州在内的18个城市的日污染指数超过4级。

黑风的危害

黑风的危害主要有两个字,一是风二是沙。

大风的危害也有二:一是风力破坏,二是刮蚀地皮。

先说风力破坏。大风破坏建筑物,吹倒或拔起树木电杆,撕毁农民塑料温室大棚和农田地膜等等。此外,由于西北地区四、五月正是瓜果、蔬菜、甜菜、棉花等经济作物出苗,生长子叶或真叶期和果树开花期,此时最不耐风吹沙打。轻则叶片蒙尘,使光合作用减弱,且影响呼吸,降低作物的产量;重则苗死花落,那就更谈不上成熟结果了。例如,993年5月5日黑风,使西北地区8.5万株果木花蕊被打落,10.94万株防护林和用材林折断或连根拔起。此外,大风刮倒电杆造成停水停电,影响工农业生产。1993年5月5日黑风造成的停电停水,仅金昌市金川公司一家就造成经济损失8300万元。

大风作用于干旱地区疏松的土壤时会将表土刮去一层,叫做风蚀。例如1993年5月5日黑风平均风蚀深度十厘米(最多50厘米),也就是每亩地平均有60到70立方米的肥沃表土被风刮走。其实大风不仅刮走土壤中细小的黏土和有机质,而且还把带来的沙子积在土壤中,使土壤肥力大为降低。此外大风夹沙粒还会把建筑物和作物表面磨去一层,叫做磨蚀,也是一种灾害。

沙的危害主要是沙埋。前面说过,狭管,迎风和隆起等地形下,因为风速大,风沙危害主要是风蚀,而在背风凹洼等风速较小的地形下,风沙危害主要便是沙埋了。例如,1993年5月5日黑风中发生沙埋的地方,沙埋厚度平均20厘米,最厚处达到了1.2米。

此外更重要的是,人的生命的损失。例如1993年5月5日黑风中共死亡85人,伤264人,失踪31人。此外,死亡和丢失大牲畜12万头,农作物受灾560万亩,沙埋干旱地区的生命线水渠总长2000多公里,兰新铁路停运31小时。总经济损失超过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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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沙尘暴天气的危害

沙尘暴天气是我国西北地区和华北北部地区出现的强灾害性天气,可造成房屋倒塌、交通供电受阻或中断、火灾、人畜伤亡等,污染自然环境,破坏作物生长,

沙尘暴

给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损失和极大的危害。沙尘暴危害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生态环境恶化

出现沙尘暴天气时狂风裹的沙石、浮尘到处弥漫,凡是经过地区空气浑浊,呛鼻迷眼,呼吸道等疾病人数增加。如1993年5月5日发生在金昌市的强沙尘暴天气,监测到的室外空气含尘量为1016毫米/立方厘米,室内为80毫米/立方厘米,超过国家规定的生活区内空气含尘量标准的40倍。

2、生产生活受影响

沙尘暴天气携带的大量沙尘蔽日遮光,天气阴沉,造成太阳辐射减少,几小时到十几个小时恶劣的能见度,容易使人心情沉闷,工作学习效率降低。轻者可使大量牲畜患染呼吸道及肠胃疾病,严重时将导致大量“春乏”牲畜死亡、刮走农田沃土、种子和幼苗。沙尘暴还会使地表层土壤风蚀、沙漠化加剧,覆盖在植物叶面上厚厚的沙尘,影响正常的光合作用,造成作物减产。

3、生命财产损失

1993年5月5日,发生在甘肃省金昌、威武、民勤、白银等地市的强沙尘暴天气,受灾农田253.55万亩,损失树木4.28万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36亿元,死亡50人,重伤153人。2000年4月12日,永昌、金昌、威武、民勤等地市强沙尘暴天气,据不完全统计仅金昌、威武两地市直接经济损失达1534万元。

4、交通安全(飞机、汽车等交通事故)

沙尘暴天气经常影响交通安全,造成飞机不能正常起飞或降落,使汽车、火车车厢玻璃破损、停运或脱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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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沙尘暴产生的原因

沙尘暴缘起土壤风蚀

据新华社兰州电在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专家的努力下,一项为探讨沙尘物质的启动、传输机理而专门设立的沙尘暴风洞模拟实验近日用品顺利完成。

通过实验,专家们发现,土壤风蚀是沙尘暴发生发展的首要环节。风是土壤最直接的动力,其中气流性质、风速大小、土壤风蚀过程中风力作用的相关条件等是最重要的因素。另外土壤含水量也是影响土壤风蚀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项实验还证明,植物措施是防治沙尘暴的有效方法之一。专家认为植物通常以3种形式来影响风蚀:分散地面上一定的风动量,减少气流与沙尘之间的传递;阻止土壤、沙尘等的运动。

此外,通过实验研究人员得出一条结论:沙尘暴发生不仅是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的产物,而且与人类活动有对应关系。人为过度放牧、滥伐森林植被,工矿交通建设尤其是人为过度垦荒破坏地面植被,扰动地面结构,形成大面积沙漠化土地,直接加速了沙尘暴的形成和发育。

沙尘暴的元凶:大气环流

北京春天里发生沙尘暴的短暂一幕,只不过是中国北方连绵约30万平方公里的黄土高原在二三百万年中每年都要经历的天气过程,所不同的是,后者的风力更强,刮风的时间更长(可以持续几天),沙尘的来源并不是50米开外的十字路口,而是上百公里以外的沙漠和戈壁。

就如同上帝在玩一个匪夷所思的游戏:他把中国西北部和中亚地区沙漠和戈壁表面的沙尘抓起来往东南方向抛去,任凭沙尘落下的地方渐渐堆积起一块高地。这个游戏从大约240万年以前就开始了,上帝至今乐此不疲(2002年《自然》杂志发表了中国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把其开始的时间推到了2200万年前)。

事实上,风就是上帝抛沙的那只手。

印度板块向北移动与亚欧板块碰撞之后,印度大陆的地壳插入亚洲大陆的地壳之下,并把后者顶托起来。从而喜马拉雅地区的浅海消失了,喜马拉雅山开始形成并渐升渐高,青藏高原也被印度板块的挤压作用隆升起来。这个过程持续6000多万年以后,到了距今大约240万年前,青藏高原已有2000多米高了。

地表形态的巨大变化直接改变了大气环流的格局。在此之前,中国大陆的东边是太平洋,北边的西伯利亚地区和南边喜马拉雅地区分别被浅海占据着,西边的地中海在当时也远远伸入亚洲中部,所以平坦的中国大陆大部分都能得到充足的海洋暖湿气流的滋润,气候温暖而潮湿。中国西北部和中亚内陆大部分为亚热带地区,并没有出现大范围的沙漠和戈壁。

然而东西走向的喜马拉雅山挡住了印度洋暖湿气团的向北移动,久而久之,中国的西北部地区越来越干旱,渐渐形成了大面积的沙漠和戈壁。这里就是堆积起了黄土高原的那些沙尘的发源地。体积巨大的青藏高原正好耸立在北半球的西风带中,240万年以来,它的高度不断增长着。青藏高原的宽度约占西风带的三分之一,把西风带的近地面层分为南北两支。南支沿喜马拉雅山南侧向东流动,北支从青藏高原的东北边缘开始向东流动,这支高空气流常年存在于3500—7000米的高空,成为搬运沙尘的主要动力。与此同时,由于青藏高原隆起,东亚季风也被加强了,从西北吹向东南的冬季风与西风急流一起,在中国北方制造了一个黄土高原。

在中国西北部和中亚内陆的沙漠和戈壁上,由于气温的冷热剧变,这里的岩石比别处能更快地崩裂瓦解,成为碎屑,地质学家按直径大小依次把它们分成:砾(大于2毫米),沙(2—0.05毫米),粉沙(0.05—0.005毫米),黏土(小于0.005毫米)。黏土和粉沙颗粒,能被带到3500米以上的高空,进入西风带,被西风急流向东南方向搬运,直至黄河中下游一带才逐渐飘落下来。

二三百万年以来,亚洲的这片地区从西北向东南搬运沙土的过程从来没有停止过,沙土大量下落的地区正好是黄土高原所在的地区,连五台山、太行山等华北许多山的顶上都有黄土堆积。当然,中国北部包括黄河在内的几条大河以及数不清的沟谷对地表的冲刷作用与黄土的堆积作用正好相反,否则的话,黄土高原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厚度不超过409.93米。太行山以东的华北平原也是沙土的沉降区,但是这里是一个不断下沉的区域,同时又发育了众多河流,所以落下来的沙子要么被河流冲走,要么就被河流所带来的泥沙埋葬了。

中国古籍里有上百处关于“雨土”、“雨黄土”、“雨黄沙”、“雨霾”的记录,最早的“雨土”记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50年:天空黄雾四塞,沙土从天而降如雨。这里记录的其实就是沙尘暴。

雨土的地点主要在黄土高原及其附近。古人把这类事情看成是奇异的灾变现象,相信这是“天人感应”的一种征兆。晋代张华编的博物志中就记有:“夏桀之时,为长夜宫于深谷之中,男女杂处,十旬不出听政,天乃大风扬沙,一夕填此空谷。”

1966—1999年间,发生在我国的持续两天以上的沙尘暴竟达60次。中科院刘东生院士认为,黄土高原应该说是沙尘暴的一个实验室,这个实验室积累了过去几百万年以来沙尘暴的记录。中国西北部沙漠和戈壁的风沙漫天漫地洒过来,每年都要在黄土高原上留下一层薄薄的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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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沙尘暴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沙尘暴的危害虽然甚多,但整个沙尘暴的过程却也是自然生态系所不能或缺的部份,例如澳洲的赤色沙暴中所夹带来的大量铁质已证明是南极海浮游生物重要的营养来源,而浮游植物又可消耗大量的二氧化碳,以减缓温室效应的危害,因此沙暴的影响层级并非全为负面。或许在另一层面来说,沙尘暴也许也是地球为了应对环境变迁的一种症候,就像我们感冒了会发生咳嗽是为了排除气管中的废物一样。为研究沙暴提供塔斯曼海养分以及其它诸多效应等,澳洲曾汇集了许多气候学者。他们发现澳洲沙暴的红色石英沉积物也可在新西兰找到,并且反而肥沃了新西兰的土地;因此澳洲沙尘暴所造成的养分损失却可造成新西兰土地的养分收获。而像是夏威夷当地肥沃的土壤沉积物根据分析资料也可证明有许多的养料成分也是来自遥远的欧亚大陆内部。正因为两地相隔万里,普通的风无法把内陆的尘埃吹到这么遥远的地方,因此正是沙尘暴,把细小却包含养分的尘土携上3000米高空,穿越大洋,再播种一般把它们撒下来。除了夏威夷群岛,科学家还发现,地球上最大的绿肺―亚马孙盆地的雨林也得益于沙尘暴,它的一个重要的养分来源也是空中的沙尘。沙尘暴能把盘石变得葱葱郁郁的秘密在于,沙尘气溶胶含有铁离子等有助于植物生长的成分。此外由于沙尘暴多诞生在干燥高盐碱的土地上,沙尘暴所挟带的一些土粒当中也经常带有一些碱性的物质,所以往往可以减缓沙尘暴附近沉降区的酸雨作用或土壤酸化作用。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的王自发先生曾说:“沙尘暴的确降低了酸雨的酸性。沙尘及其土壤粒子的中和作用使中国北方降水的PH值增加0.8-2.5,韩国增加05.-0.8,日本增加0.2-0.5。如果没有沙尘的作用,那么很多北方地区的酸雨危害要严重得多。”也因此,沙尘暴虽然危害甚大,却也是地球自然生态当中的一个必经的过程,因为自人类有史以来,便有沙尘暴的出现了。只是我们应该更积极的找寻异常沙尘暴频率发生的机制,以真正解决异常气候变迁所对于环境的危害性。

菏泽空气质量

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身边的蓝天白云显著增多,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尤其是今年以来,菏泽市分阶段开展了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大力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扎实打好蓝天白云保护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月15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菏泽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中国空气质量如何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3年1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1月上半月,全国大部扩散条件一般,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相对来说空气质量比较好。其中,华北中南部、华东中北部、黑龙江西南部、辽宁中西部、成渝、湖北局地以及陕西关中、新疆天山北坡和南疆地区有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的概率。

大城市一般都比较差,特别是有重工业的大城市,中小城市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因为好多工厂由于环保压力不得不将工厂迁至偏离大城市的中小城市,所以总体上来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是下降的,不过国家目前出台了节能减排的国务院令,应该会取得一定的效果!